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调整最高每人每年近10万元

05.02.2015  03:10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4日从教育部获悉,今年1月,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资助标准,最高可达到每人每年99800元,为修读文学(文艺类)、医学的部分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所享受。而按照国际惯例,一国高等学校对外国留学生往往收取较高的学费和住宿费。据调查,目前我国高校向自费来华留学人员收取的学费标准年平均约为,本科20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2000元,住宿费标准约为本科12000元、研究生14000元。上世纪50年代,我国便设立了中国政府奖学金,用于资助到我国高校学习或开展科研的非中国籍公民,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中央财政全额出资。近年来,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人数快速增长。2014年,在华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就已达到约3.7万人,占全部来华留学人员的比例不到10%。

    资助内容整合成5方面

    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完善后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内容整合为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和国际旅费等5个方面,奖学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全部或部分资助。

    与原先资助内容相比,学费与住宿费分开设置、分别确定资助标准;将以往单独设立的一次性安置费、教材费、门诊医疗费并入生活费中;将假期活动经费、文体活动经费并入学费中。

    同时,又设立特别奖学金项目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不论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还是自费来华留学人员,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机会获得优秀留学生奖励金。奖励金可与其他资助内容叠加,不影响留学生获得其他资助。”上述负责人称。

    医学、文艺类资助标准最高

    资助标准方面,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细化了资助标准类别,在原来仅按文科、理科两类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培养成本差异,将学科门类分为三大类,分别确定不同的资助标准。

    其中:一类主要是人文社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二类主要是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三类主要是文艺类和医学,学费资助标准从一类到三类渐次提高。

    资助标准提高后,每人每年的最低资助标准为本科生59200元、硕士生70200元、博士生87800元,最高资助标准为本科生66200元、硕士生79200元、博士生99800元。

    以后年度,我国还将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另规定,需要接受预科教育和汉语补习的留学生,按照其留学身份,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标准,教学补助标准按照本科一类标准向留学院校拨付。全英文授课的研究生和进修生,额外提供每人每年5000元的教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