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

13.02.2015  17:59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建立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建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和《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三张清单一张网”(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加强衔接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抓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政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督。要加强应用培训,努力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立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立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梳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并公开省级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转变全省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机制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权责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范围。

  (二)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三)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权责清单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

  (二)主要内容。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部门工作职权。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部门现有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汇总编制部门权力清单。部门权力清单须规范列明职权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承办机构(包括内设机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力求使部门工作可考量、可评估。

  (二)清理、调整部门职权。各部门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照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研究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撤并、加强等调整意见。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职权设定和行使的依据。部门内部管理职权,不列入权力清单。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以及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按程序提出修改法定依据的建议。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不再管理。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市县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一律下放市县政府管理。

  (三)明确行使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

  (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已经列入权力清单的相应服务事项,不再重复梳理。

  (五)健全监管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并结合行政权力清单,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六)审核确认权责事项。对各部门清理后保留的权责事项,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在审核部门权力工作中,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的结果,经省政府批准后予以确认。

  (七)公开权责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权责清单,通过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机构编制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2015年3月底前)。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分类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并在清理形成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编制责任清单,于2015年3月底前将权责清单各类表格连同电子版报省编办。为加强工作联系,各部门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部门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7)报省编办。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5年4月至6月底)。对各部门报送的权责清单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核实。

  (三)公布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年底前)。省级权责清单经审核论证,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把建立省级权责清单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多项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负责。各部门是建立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承办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省编办要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权责清理,组织审核工作,做好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职权设立合法性审查,积极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规规章修改相关工作。省监察厅要发挥监察职能,对推行权责清单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实施问责。

  (二)明确要求,依法实施。建立权责清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遗漏、隐瞒。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要及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并按程序确认公布。需要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按程序及时修改完善,确保权责事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接受社会监督。省审改办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部门和单位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 部门职责梳理登记表.doc      

                2.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doc      

              3. 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分表(××类).doc
      4. 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doc      

              5. 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doc

     6. 部门权责清单(样式).doc

     7. 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doc

建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注重政策衔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要依法依规编制设计,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和项目相衔接,与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相衔接,与政府收支科目相衔接。

  (二)实施动态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分预算年度动态编制。

  (三)分类分层管理。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省级专项分为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两大类,分部门、分项目列示。

  (四)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项目外,在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同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目标和范围

  (一)工作目标。加大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力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列示项目控制在150项以内。原则上同一主管部门管理的专项控制在3—5项,职能单一的整合保留1项。对属于市县事务的现有专项转移支付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二)清单范围。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一律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明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预算数额(详见附件1、2样式)。部门预算专项包括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的、需要在预算年度中进行分配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专项包括省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市县政府,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补助,以及对应由市县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奖励或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阶段。省财政厅在当年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结合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拟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审定阶段。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下年度预算,调整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内容,报省政府审定。

  (三)公开阶段。省级预算(草案)经省人代会批准后,省财政厅在规定的时限内,同步公开政府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配套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和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规定设立。部门申请增设项目或增加资金规模,严格按程序报批。

  (二)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省财政厅、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对已偏离项目初设目标、不符合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全省工作重点的,要按程序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先定办法、再分资金”的原则,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强化部门管理专项的主体责任,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逐步扩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比例和范围,增强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省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五)推进管理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逐步扩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终实现管理办法到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制度,省财政厅牵头公开专项清单,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附件:1. 甘肃省省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样式).doc  

2. 甘肃省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样式).doc

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部署,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内在需求,聚焦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政务服务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破解妨碍科学发展和激发市场活力的体制机制难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甘肃政务服务网以政务服务网站群为载体,以省市县各级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依托,以实现全省政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为目标,基于统一服务框架、统一功能设计、统一技术平台,推出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的“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三张清单,突出阳光政务、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三大主题,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建成省市县一体化的“网上政务超市”,逐步实现全省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政务事项“一张网”办理。

  二、建设原则

  (一)顶层设计,分级负责。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架构和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由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架构和标准分级实施,推动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全省“一张网”联动运行。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充分整合、利用存量信息化资源,拓展、延伸、完善已有平台的功能,逐步搭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打破各地、各部门服务资源和行政审批业务的条块分割,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便民务实。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着眼于让服务对象少“跑腿”,充分享有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网上政务应用中的难点,抓住关键环节,把握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工作步骤,逐步扩大网上政务服务的覆盖面和应用深度。

  三、建设内容

  (一)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按照统一界面、双向链接的原则,建成省市县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设立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三大主题,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群、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一证通行、一站申办、一网查询的方式,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各类政务服务。

  (二)三大支撑平台。

  1.业务应用平台。以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依托,逐步建设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权力事项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系统、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为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服务优化和有效监督提供支撑。

  2.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库、权力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电子证照库等,为协同办公、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提供支撑。

  3.政务云基础设施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租用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为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提供统一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服务。

  (三)两大保障体系。

  1.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制订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数据规范、技术标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规范,不断建立健全网上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运行维护保障体系。按照等保三级安全防护要求,建设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安全策略和身份认证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网的长效运行维护保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和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依托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栏目设置、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统一身份认证的要求,建成省直各部门子网站,打造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公开的统一门户。(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2015年5月底完成)

  2.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库。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库,满足各地、各部门推行阳光政务的需要。省级部门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公开库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政务信息,推行阳光政务。同时,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服务主题、服务对象等分类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进行集中展示,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公开库建设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2015年6月底完成;清单梳理和发布由省编办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分批次持续推进)

  3.推动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办理。将省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单、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上,实现政务服务网与省政府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互通,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进度查询及网上投诉等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2015年8月底完成)

  (二)建设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建立市县政务服务网站群。各市州和县市区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统一规范,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建成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市县政务服务子网站,形成市级政务服务统一门户。(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督促落实,2015年10月底完成)

  2.推行市县权力事项公开。各市州和县市区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公开库,按照统一的规范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权力事项,推行阳光政务;同时,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地域、服务主题、服务对象等分类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进行集中展示,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牵头,分批次持续推进)

  3.推动市县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受理。将市县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单、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上,实现政务服务网与市县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互通,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进度查询及网上投诉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牵头,2015年12月底完成)

  4.加强网上便民服务渠道的建设和整合。建设“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导航,整合集聚各级政府网站、新闻网站、有公信力的社会网站发布的网上民生服务项目,发布行政审批之外的政府部门便民服务事项,并推行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牵头,持续推进)

  (三)逐步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1.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流程规范,完成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入库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实现行政权力事项进驻并保障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内容实时更新。各市州已有的自建系统要实现与省级系统的数据同步,形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责任单位: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建设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权力事项梳理由省编办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及监管。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采用省、市两级部署,省、市两级按职权分级管理运行,县区网上行政审批业务依托市州系统运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3.实现省市县三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制订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市州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规范;已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市州按照有关对接规范,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未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或有需求的市州可统一采用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市县互联互通工作由市州政府负责。(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4.建设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将行政权力事项受理信息、办理过程信息、办理结果信息根据不同分类、不同侧重点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实时监管;为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各市州已有的自建系统要实现与省级系统的数据同步,形成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5.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编制接口规范,实现对全省行政权力事项的全程实时监察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投诉处理和满意度采集等功能。适时启动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监控展示中心。(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四)推进甘肃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

  1.建设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体系。建设省级数据交换平台,联通各市州共享交换平台,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规范和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2.建设全省统一的办件信息库。各地、各部门将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的办件基本信息(含审批报件)、过程信息(含过程文档)、结果信息(含批文、证照)等数据,通过数据交换逐级汇总至省级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行政审批等办件信息库。(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各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3.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整合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源,依托各级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涵盖公安、民政、社保、卫生计生、环保、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领域的非涉密电子证照共享库,提升公众和企业网上申报便捷度,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材料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需要。(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各单位,各市州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根据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需求,对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支撑软硬件进行扩容提升,进一步提高自主可控的国产化软硬件产品的应用比例,有效完善系统安全防护的各项技术手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隔离和可控交换,逐步建立数据灾备中心,不断健全电子政务云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持续推进)

  2.建设统一的网上身份认证平台。制订统一用户和交叉验证规范、统一申报查询服务等接口规范,综合运用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验证、组织机构代码验证等技术手段,建设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实现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多点漫游”。(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建立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制订政务服务网建设、运维、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确保政务服务网安全可靠运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持续推进)

  五、建设费用

  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费用分基本建设费用、每年产生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等,建议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并分阶段安排。其中,基本建设费用主要用于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制订、网站群建设、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应用系统开发、安全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建设等,由公开招标确定;租用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等每年产生的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按照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进行核定。

  六、需要其他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

  (一)制订甘肃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流程,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制订“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具体涵盖内容,编制相应的梳理规范;制订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证照交换规范。(责任单位:省审改办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配合,持续推进)

  (二)制订或完善其他相关业务规范和政策文件。制订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相关考核督促办法;制订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行政审批中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以及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操作办法。(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持续推进)

  (三)建立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工作督查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建立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工作情况的督查机制和建设运行过程中推进不力的行政问责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编制情况、事项网上办理率、网上办事深度、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情况进行督查监察,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市州进行行政问责。(责任单位:建设运行督查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行政问责由省监察厅负责,持续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办公厅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一张网”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省编办会同省财政厅具体负责推动省市县各级部门开展“三张清单”、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更新和发布工作;省监察厅具体负责对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过程中推进不力情况进行行政问责;“一张网”建设、事项梳理和监察督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各项任务。同时,各市州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全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的有关工作,上下联动,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应用推广。注重线上线下联动,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甘肃政务服务网的线下办理平台,配置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打造属地申报、就近申报、终端申报、网上流转的行政审批等服务联动机制,为群众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三)注重业务培训。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统筹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流程梳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应用水平,确保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顺利推进,发挥实效。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