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12.06.2015  11:19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2015年6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特别是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盯努力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真扶贫、扶真贫,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对象精准

  1.规范建档立卡。以58个片区县为主战场,兼顾17个“插花型”贫困县,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225个特困片带和6220个贫困村、97万贫困户、417万贫困人口,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实行脱贫销号,加强政策衔接,将返贫人口及时列为扶贫对象,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2.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

  3.明确脱贫措施。找准贫困群众最期盼、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

   三、目标精准

  4.明确阶段目标。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紧紧抓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个核心,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5.确定脱贫时序。编制“十三五”扶贫专项规划。综合考虑藏区、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和插花型片区等不同区域各县扶贫攻坚任务、工作难度、扶贫成本、资金投入等因素制定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时序。市(州)、县(市、区)制定到村到户减贫计划。

  6.对接全面小康标准。把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涉及农村的主要指标与我省扶贫攻坚目标相衔接,并根据国家“十三五”扶贫规划和精准扶贫工作新的要求,精准对接和及时完善有关指标体系,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办法。

   四、内容精准

  7.完善基础设施

  (1)村道硬化。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建设工程和农村路网改善工程,2015至2017年每年建成建制村通畅工程1万公里以上,(转2版)

  (接1版)到2017年全省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目标。对居住相对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村村组道路进行硬化,其它建制村村组道路逐步实现砂化。2018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路网改善工程1万公里,升级改造一批重要的县乡道路,推进县乡道路联网工程,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和危桥“三路一危”改造,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支持产业基地田间道路建设。建立通村道路维修养护机制。

  (2)饮水安全。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目标。2017年完成饮水安全不稳定的1107个贫困村供水工程的改造提升,实现26万户群众通水入户。2020年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保证水量、提高水质,使贫困群众都能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3)危房改造。从2015年起,每年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14万户,2017年完成4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2020年前完成63万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消除农村危房。完善贫困村住房建设规划,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基本功能齐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向贫困县倾斜。

  (4)农电保障。加快农网升级改造,到2016年底实现贫困村户户通照明电、自然村通动力电。

  (5)信息网络。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为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打好基础。

  (6)易地搬迁。统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尊重群众意愿,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多种方式,加快扶贫搬迁步伐,到2020年底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省级规划,优先安排实施。适当提高易地搬迁贫困户人均补助标准,落实每户5万元、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政策。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手续办理审批绿色通道,允许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挂钩交易,解决部分搬迁资金。帮助解决河西地区移民生产生活发展难题。

  (7)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贫困县倾斜的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县发展特色优质林果产业和林下经济,每年新建规模不等的标准化特色优质林果示范基地40个以上,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大力开展贫困县国土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和梯田建设,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有效预防地质灾害,2017年完成规划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开展贫困地区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耕地重金属、化学品等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激励机制。

  (8)村容村貌整治。环境整洁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8.壮大富民产业

  (1)重点发展特色农牧业。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专项支持政策。重点鼓励扶持发展以玉米、马铃薯为主的旱作农业和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重点鼓励扶持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重点鼓励扶持发展优质林果、高原夏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重点鼓励扶持发展油橄榄、茶叶、花椒、核桃、百合、玫瑰、油菜、小杂粮、油用牡丹、甜高粱等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具有甘肃特色优势的农牧业、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等方面上台阶上水平。加快“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县倾斜、向贫困村覆盖,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贫困村。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进培育整合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等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推动贫困县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2017年贫困县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14年增长40%,2020年实现翻番。

  (3)重视发展劳务经济。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陇原妹”、“陇原月嫂”、“陇原巧手”和兰州牛肉拉面等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加强驻外劳务服务站和基地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到2015年底每个贫困县建立一个综合性培训平台。免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000人。就业专项资金分配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2017年实现新增“两后生”和贫困地区有需求的劳动力全部得到培训;2020年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掌握1门致富技能,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等项目建设向贫困县和贫困乡倾斜。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加强农产品营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设。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水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推进电商扶贫,在贫困县分期分批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加快实施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优先在贫困县实施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2017年物流、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5)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全省“十百千万”工程向贫困地区倾斜,制定和完善贫困地区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产加销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给予扶贫财政资金、信贷规模支持。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生产标准制定、种畜种苗统供、疫病统防统治、农业机械使用、技术信息服务、农业品牌打造、融资增信等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组织化程度。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协会,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每个贫困县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

  9.发展社会事业

  (1)教育扶贫。2017年全省贫困村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对贫困家庭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8000元以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对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免除学费和书本费,并给中职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助学金。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地方高校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精准到县,实施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建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机制,对贫困家庭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特别是职业院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联系东部地区企业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定向提供就业机会。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在补充招录、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予以倾斜,向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到贫困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支教。通过定向培养、精准招录、在职培训、专题研修、对口支援、实习支教等,加大藏区双语教师培养引进力度,尽快提高藏区双语教育水平。

  (2)卫生扶贫。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中央和省级对每个村新建卫生室补助10万元,2017年前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待遇,强化培训,从2016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017年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3名全科医生,2020年达到5名。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和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贫困乡村下沉。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无力承担且符合规定的剩余费用,通过民政医疗救助给予补助。

  (3)文化扶贫。按照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准要求,加大贫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贫困村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17年,实现全省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全覆盖。实施广播电视台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不断提高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服务保障水平。健全贫困村文化体育设施,适时更新光碟、图书等文化产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开展“文化下乡”、“千台大戏送农村”、“结对子、种文化”等文化惠民活动,提供图书、文博、展览、演出等流动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4)科技扶贫。整合省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便捷有效科技服务。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优先在贫困村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品种、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对科技人员给予专项补助或奖励。加强贫困县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资源配置与扶贫开发直接挂钩,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县建成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加强“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免费为贫困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富民政策和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贫困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2017年均达到55%,2020年分别达到57%和60%以上。

  (5)社会救助保障。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一、二类低保户保障水平达到贫困线以上。加快贫困县养老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加快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对贫困村全覆盖。

   五、方式精准

  10.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县、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其它农业项目;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对该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农业项目可给予资金、贷款贴息等支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每年由省整合涉农资金,按照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依据需求清单切块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按规划整合使用,重点用于特困片带和贫困村、贫困户。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省对县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扶贫资金分配与贫困发生率、减贫人口、扶贫绩效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果挂钩。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主要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方面适当降低标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降低门槛,采取积分制等灵活多样的措施,促进技工、技师等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在大城市优先落户,对吸纳贫困人口落户较多的城市(镇),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

  11.融合双联行动。从县级以上单位选派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强化扶贫攻坚力量。省直和中央在甘双联单位选派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州)和县(市、区)选派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年要制定帮扶工作计划,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等。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各级双联办牵头,组织、扶贫部门配合管理。每年依据帮扶工作成效、扶贫对象评价等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双联组长单位与县(市、区)定期会商、协同攻坚机制,每年至少共同研究扶贫工作2次。在片区县的乡镇设立扶贫与双联合一的工作站。双联单位和联户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根据扶贫攻坚推进情况动态调整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的机制,确保贫困村、贫困户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精准帮扶,不脱贫不脱钩。

  12.创新投入方式。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要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省、市(州)、县(市、区)每年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扶贫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确保整合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扶贫资金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扶贫项目建设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

  13.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支农再贷款优先投向贫困县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确保贫困县信贷规模逐年增长。实施总规模400亿元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由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各级财政和银行共同出资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易地搬迁贷款、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并建立风险补偿长效补充机制。改进和完善各类优惠贷款贴息办法,统一贴息标准,简化贷款程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日光温室、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推广扶贫小额贷款保险,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通过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村试点、推广,防范农业生产风险。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2015年底老区贫困村、藏区所有村实现村级互助资金全覆盖,2016年底实现全省贫困村全覆盖,并通过省市县扶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形式,使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农户信用意识。

  14.统筹社会帮扶。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营造浓厚的激励、引导和褒扬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环境氛围,鼓励、调动和吸引省内外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愿望、有渠道、有平台参与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通过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做大做强“爱心扶贫基金”等社会帮扶平台,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光彩事业”、“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在常怀感恩之心、增强内生动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等社会帮扶机制,建立健全与省外对口帮扶地区、单位和企业的协调联系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央企对我省扶贫开发的更大支持。不断巩固深化全国工商联“民企陇上行”行动,精心组织“百强民企、百家商会进甘肃”活动,有效推动国家行业协会加大产业帮扶力度。积极实施开展先富帮后富工程,扎实推进和不断完善省内外经济强县结对帮扶我省贫困县机制建设,积极引进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我省贫困村结对帮扶;认真推广“甘闽合作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模式。组织县级以上医院、协调军队医院在贫困地区结对开展“健康帮扶行动”。鼓励经营状况较好的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比例利润用于扶贫;鼓励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有条件的可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制定吸引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等多种方式参与扶贫的激励政策,倡导民营企业包乡包村扶贫;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对各种社会帮扶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激励机制,对在帮助甘肃精准扶贫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要总结他们的先进经验,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褒奖他们的成绩贡献,大张旗鼓表彰,历史丰碑记载。

   六、考评精准

  15.健全精准评估机制。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片区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减贫人口数量、贫困群众增收、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状况等情况,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减贫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贫困村减贫标准和贫困县“摘帽”标准以及验收程序、验收主体;县(市、区)由省、市(州),村由县(市、区)负责验收。实行由户到村、由村到乡、由乡到县的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公开考核和验收结果。探索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

  16.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减贫“摘帽”激励政策,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给予一定奖励,对扶贫任务重,但扶贫成效显著、减贫“摘帽”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予以提拔,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市县乡领导干部予以重用,接任者原则上优先从原有班子中选拔;对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充分、表现优秀的省市直部门各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严格执行“逢提必下”制度,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特别是50岁以下厅局级和45岁以下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已经提拔的要“补课”,拟提拔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要视情安排到基层任职或到贫困县乡村至少挂职锻炼一年;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全部安排到贫困乡、村挂职锻炼;选派一批副厅级及副厅级后备干部到贫困县(市、区)挂任县(市、区)委副书记、副县长。对在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工作一年以上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支教支医干部,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保持贫困县(市、区)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17.健全惩戒约束机制。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用且要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

   七、保障精准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现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快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把抓好精准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攻坚意识、精准意识,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精准扶贫上、措施和力量聚焦到精准扶贫上,做到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和检查指导的作用。

  19.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省、市、县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贫困县(市、区)党委书记担任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省委常委牵头联系市州、省级领导包抓县(市、区)扶贫攻坚的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组织有关部门,以定期不定期、定点不定点、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督查,年终进行集中考核、综合评估。

  20.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贫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每年培训乡村干部不少于2000人次。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内容、优化师资力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把政治素质好、服务群众有热情、致富带富能力强的能人选进村“两委”班子,促进贫困县构建一个覆盖全面、功能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用突出、公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建立一套切合实际、便于执行、约束力强的制度机制,营造一个正气弘扬、纪律严明、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逐步提高贫困村村干部报酬待遇,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实现减贫“摘帽”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招录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强贫困县扶贫机构、贫困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配强力量,创造条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21.强化人才支撑。实施千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的党员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着力打造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大学生村官优先向贫困村配备。建立选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县乡村对口帮扶常态化机制。积极引进金融和科技人才到贫困地区服务,加大对贫困县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党政干部等各类人才的培养交流力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22.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引导各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素质,牢固树立韧性奋斗导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扶贫攻坚任务落实。大胆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持续不断地挖掘、总结、推广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营造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共奔小康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