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涉及21厅级单位13高校共52人

20.04.2016  12:10

  中国兰州网4月20日消息 湖南省政府日前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下发文件,任免一批干部。

  胡正龙同志任省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信访局副巡视员职务;

  曾艳阳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亮方同志的省能源局局长职务;

  应若平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免去邹文辉同志的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王键同志的省教育厅巡视员职务;

  戴爱国同志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马王堆疗养院院长职务;

  李杰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龚伟兵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欧阳黎明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免去欧阳斌同志的省旅游局副巡视员职务;

  石建辉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覃万成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省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肖君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林中湘同志任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总工程师,免去其省煤田地质局局长职务;

  免去全铁军同志的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新连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局长,免去其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中杰同志任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童雄才同志任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赫荣同志的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龚政文、王平同志的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蒋祖烜同志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覃晓光同志的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建国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正校级督导员职务;

  段美娟同志任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利华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范晓阳、李可兴、李若梅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萍同志的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周飞跃同志任湖南科技大学副校长;

  周明侠、张世英同志任长沙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屈林岩、陈大川同志的长沙学院副院长职务;

  罗建华同志任湖南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力同志的湖南工学院院长职务;

  胡穗同志任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平同志的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童小娇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湘愚同志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曹兴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汪正云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志敏同志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蒋璟萍同志任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女子学院副院级督导员职务;

  免去周美林同志的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职务;

  方林佑同志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左家哺同志任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骁彧同志任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李志超同志任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邱家才同志任衡阳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董事长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