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统计法》专题学习报告会

26.08.2016  17:02

  8月26日上午,省政府举行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徐晓海作《统计法及其实施》专题辅导。受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委托,副省长郝远主持报告会。

  在辅导报告中,徐晓海从统计法律法规构架、统计体制、统计法核心要义、统计职责职权、统计法律底线的13条“铁律”以及统计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等六个方面讲授了统计法及其实施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内容丰富,层次清楚,深入浅出,精彩生动,对于更好地推进依法统计,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郝远在主持报告会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遵守统计法律规范。全省各级政府领导、政府统计机构和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依法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规范自身参加统计活动的行为。二是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范。要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坚决抵制任何单位、任何人员对统计数据的人为干预;要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要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依法推进部门统计管理规范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完善部门统计,切实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规范部门统计数据的发布,更加全面、系统、有效地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四是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要加强《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在参与政府统计活动时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为政府科学决策、宏观管理提供真实信息依据。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副省长杨子兴出席报告会。(记者白德斌 徐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