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行政事项管理运行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承接省上下放的审批项目并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深入的推进了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切实的便利。
一是认真自查,规范梳理。 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从最大限度方便民政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限定了审批时间,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审批手续,明确规定了每项审批事项的内容、对象、条件、时限、依据和责任。 压缩审批时限。 对实质审查内容较为复杂的办理内容,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定时限和原承诺时限的范围内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压缩幅度达到30%。 梳理法律依据。 强化清理实施与法律、法规的结合,仔细研究现有项目设立的法律依据,避免发生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同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避免职能遗漏和无效的重复审批。 强化服务功能。 对虽有政策依据,但不符合审改办文件要求或取消后不影响实际管理效果的,一律按照规定程序作为服务事项申报。
二是优化流程,充分授权。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治理庸懒散慢,实施效能问责”专项行动。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工作要求,将全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整合到市政务大厅窗口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面实现了行政审批权向市政务大厅窗口授权集中到位,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确定两名同志常驻政务大厅处理日常工作,严格接受政务大厅的监督管理。坚持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窗口负责集中受理、登记、分类、流转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并接受群众咨询。将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两类,即办事项做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承诺事项协调处理,按时办结。半年以来,窗口服务单位共接受群众问询143次,接受群众提交办理申请27次,均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针对审批项目类别、环节的不同,对应审批事项逐一制定了审批流程图,并根据变化及时修订调整,通过网络、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民间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三是严格管理,提升服务。 不断加强人员素质培训,使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5项行政审批的受理和办结工作,做到一个窗口受理、独立办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工作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齐全的事项当即给予受理,对资料不全的事项则耐心解释,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避免群众跑冤枉路。坚持“三个零”服务方式,即 服务态度“零距离”。 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耐心服务,微笑服务,真正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服务事项“零积压”, 加快了内部流转效率; 服务质量“零差错”, 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