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民政局践行群众路线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玉门市民政局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在做好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使救助对象确定更加合理、审核审批流程更加规范、保障标准更加科学、动态管理更加严格。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流程。 城乡低保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核对中心信息核对,市、乡(街道)、村(居)联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市民政局审批,银行社会化发放的工作程序进行,始终坚持“一评议”、“三公示”、“三审核”、“四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城乡低保对象确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政策落实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资金发放渠道。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实施以来,市上对各级财政下拨或列支的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户核算,严格审批,专款专用,资金全部通过金融机构和乡镇财政管理信息网,实现了涉农补贴“一卡通”,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切实杜绝了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低保金的情况发生。
三是提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段。 自核查中心成立以后,每季度对新增低保对象,必须经核查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合入户核查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入民主评议环节,对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的低保家庭进行定期审核,对群众举报或来信来电,核查中心都会及时开展入户调查,一经查实,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该进则进、该出则出,低保标准该增则增、该减则减。
四是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我市把城市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与慈善救助、大病保险衔接机制,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各项优惠政策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加大了对26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五是全面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 我市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健全救助信息台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真正发挥救急难的作用。至目前,共为3.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543万元。(玉门市民政局 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