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严抓“四个到位”落实主体责任

10.07.2015  13: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兰州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相关要求,以“四个到位”为载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全面推进民政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日常教育到位。 一是 及时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会议精神; 二是 通报了2014年政务督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情况和市纪委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典型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吸取教训,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 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认真备课,进行专题党课辅导。截至目前,局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6次;全局系统1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所属人员讲了党课,发挥了带学促学作用,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守规矩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 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民政局财务监督暂行规定》。对全局系统资金及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监督作了明确要求,局属单位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向局纪检监察报告相关情况。 二是 局班子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成立了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的民政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局属单位项目建设定期上报领导小组和相关处室,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环节、每个部位权责清晰、风险明确、规范运行。 三是 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在局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下,对市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各项职权、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实化,围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民政公共服务、救助对象认定、重大基建项目、物资采购、人事财务管理等权力运行流程,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分层深入查找了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做到了单位全覆盖、项目不缺漏。 四是 积极推行“四项清单”。对全局行政权力、职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行认真细化,分别建立编制了《兰州市民政局行政职责清单》、《兰州市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兰州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清单》和《兰州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等四项清单,并梳理出局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9条;主要负责人7条;班子其他成员4条;纪检组监督责任10条;纪检组长10条;机关党委6条;专职副书记5条;12个机关处室75条。代管及局属21个单位领导班子梳理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184条及主要负责人105条,查找出76条风险点,建立108条防控措施。在全局系统逐步建立起以职责、权力和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覆盖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监督制约到位。 局党组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充实一名纪检监察专干,纪检监察聚焦民政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强对各类人员履职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 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特别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隐形”、“变种”问题,及时跟进提醒督查,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婚丧嫁娶事宜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二是 纪检组长带领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人员对局属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务管理及制度建设等进行督察,特别是单位经费的开支、程序环节等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三是 组织人员对县区救灾资金分配使用、低保对象审批、审核和经济情况核对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是 加强对村(居)务监督,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五是 组织参加了“行风阳光热线”节目。在节目中共接到73个听众咨询问题,其中65个热线电话、5个微信平台、3个记者调查,有关业务处室对群众反映咨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1%。对记者调查中个别县区存在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我们责令县区民政部门进行了整改,县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六是 制定下发了《兰州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为局系统30名领导干部统一印制配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笔记本》和《约谈工作笔记本》。截止目前,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局班子成员针对重点工作推进、工作效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所属人员进行约谈323人(次)。

      有案必查到位。 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对全局系统19名涉及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提出了处理意见并上报市纪委;对1名违反有关规定的局属科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问责;30位市管领导干部报告了经商办企业有关事项。对30名县级领导干部和121名科级干部持有的出国境护照证件进行核查报备,统一管理;对2名纪检信访举报涉及人员进行了调查初核。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和市纪委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婚丧嫁娶事宜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管,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力度,严格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强化“一岗双责”和压力传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强化纪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彩票、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民政专项资金、民政重大项目建设和违反作风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民政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干部无违纪违规。

                                                                   (兰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