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协提案工作综述: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办理实效

13.09.2014  11:42

  原标题: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理实效

  ——省政协创新提案工作综述

  记者 朱婕

  政协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的工作。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把提案办理协商纳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提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提案已成为我省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职最简便、最灵活、最常用的方式,省政协提案数量从最初的一年数十件达到了近几年的每年八九百件,承办单位几乎涵盖党委、政府的所有部门和单位。政协提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贡献也越来越明显,早期关于加强我省水电开发的提案促成了大峡、八盘峡等重点水利项目的落实、关于加强敦煌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解决了当时莫高窟保护的燃眉之急,近年关于酒泉移民问题的提案解决了当地数万名困难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关于加强东乡县城地质治理的提案为东乡县争取到21亿元的国家重建资金等。

  省政协提案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三化”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的“三个质量”为工作重点,提案工作得到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特点明显,得到了全国政协充分肯定,一些好的做法还向全国推广。

   新思路创出新机制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政协坚持与时俱进,提出提案工作“六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即:从注重提案数量向更加重视提案质量转变,不断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注重会议期间集中提案向会议提案和经常性提案相结合转变,进一步发挥提案的基础性、经常性作用;从突出委员个人提案向个人提案与集体提案并重转变,切实发挥集体智慧和集体成果的作用;从单纯申请项目资金等具体问题的提案居多向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和完善政策机制层面的提案转变,努力提高提案的层次和水平;从“重程序、轻内容,重答复、轻落实”向以科学程序保证提案办理实效转变,着力提高委员满意度;从仅靠相关部门办理提案向党政领导和党政部门、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齐抓共办提案转变,不断增强提案办理合力。

   夯基础促成高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是后续工作的基础。省政协倡导提案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把握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拓宽知情明政渠道,组织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调研视察活动,经常向委员通报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重要文件和信息及时传送给委员,丰富了提案素材,增强了提案的针对性。高度重视集体提案,全会前组织召开集体提案工作会议,现场落实集体提案工作责任,积极开展集体提案协作、交流和评选表彰工作,拓宽集体提案征集渠道。建立提案预审机制,对提案进行提前集中预审,并召开立案协商会,保证大会提案质量。鼓励提案者注意时政、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踊跃提交平时提案,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实效性、灵活性较强的工作特点和优势。

   建制度带来强保障

  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为工作准绳,是推动提案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省上陆续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提案办理协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创新提案工作机制提高提案工作实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政协专委会提案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对提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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