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肉”标牌要重审重发 需经申请、审核验收、颁发标识牌三步骤 

22.08.2014  11:21

兰州市自8月初启动“放心肉”标牌重审重发工作以来,截至21日,已有30余家经营户申领“畜禽定点屠宰肉品可追溯示范店标识牌登记表”。兰州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提醒经营户,“放心肉”标牌重审不是简单的“以旧换新”,需要经过申请、审核验收、颁发标识牌三个步骤。

重审不是简单的“以旧换新

21日上午,记者在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采访时,就有经营户拿着以前的“放心肉”标牌来申领新的标牌。工作人员解释,旧的收回,新的并不能马上换发。因为此次是为了使放心肉示范店率先达到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规范,市上决定对前些年颁发给市场、超市的“放心肉”标志牌全部收回,按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要求,重新审核颁发新的标志牌。申请程序包括三部分,首次由肉品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向市定点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登记表。市定点办接到肉品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的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放心肉示范店”标识牌发放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肉品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登记造册,颁发“放心肉示范店”标识牌,不收费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示范店单位。

必须通过刷IC卡交易

据介绍,放心肉示范店需具备九项基本条件,必须严格落实肉品流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保证其经营的肉类全程可追溯、须按规定接受备案登记,建立准确、完整的信息档案,领取肉类流通服务卡;不是追溯建设试点范围内的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未备案没有流通服务卡),也可在任意上游节点进行备案(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领卡。肉品运输至经营地售卖时,通过刷卡入场登记肉品来源。备案登记后的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必须使用IC卡进行交易。肉类批发商与零售商必须通过刷IC卡进行交易,肉菜交易信息将自动上传至追溯系统,并写入各经营户的IC卡,同时打印全市统一的交易凭证(确认单)。肉品出厂(场)的每笔交易必须通过IC卡,无交易凭证不得出厂(场),零售商通过刷卡在零售环节做入场登记。在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肉菜专卖店等节点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正确使用溯源电子秤交易,严格按操作规范打印交易小票,上传交易信息。肉品经营销售单位、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畜禽肉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肉品进货管理台账。销售的鲜冻猪肉产品必须是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销售外埠鲜冻猪肉产品,必须是经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审核批准的屠宰企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