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05.11.2015  09:23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说,这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价格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对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是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步,也是“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

根据10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7年,我国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截至目前,我国有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形成,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放开能源、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能源、电信等领域往往上游供应主体较少,下游与民生紧密相关。必须做整体设计,坚持价格市场化改革与垄断环节监管并重,结合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

价格政策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主动运用价格杠杆引导资源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利于纠正市场失灵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另一方面,价格改革与群众生活关系紧密,特别是民生价格变动影响着群众生活。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价格改革要稳步有序推进,尤其要强调兜住民生底线,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不能因为价格改革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是推进价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线。”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