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三措施打响2016年棚改工作“攻坚战”

01.02.2016  15:02

  为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充分发挥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统筹抓总职责,市房产局所属市棚改办早谋划、早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确保2016年我市棚改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调整项目申报程序,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针对当前棚改项目申报形式存在耗时长、环节多、且需重复多次的实际问题,市棚改办计划自2016年起对棚改项目申报程序予以调整:各县区向市棚改办上报项目前,先行征询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意见,各部门对可以实施的项目出具预审函,预审可以实施的再由各县区上报市棚改办,提交棚改指挥部审定。认真落实指挥部会议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各县区项目实施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经业务会讨论之后,提交市指挥部会议审定,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二是建立月考核制度,推进工作进度。为了确保完成省级考核项目年底全面开工任务,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月考核工作的通知》。凡2016年确定的省级考核项目,由各县区政府、各项目单位对每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按月倒排工期,并明确责任人。市棚改办安排专人负责对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及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巡查,按每个项目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对照考核,定期通报。

  三是提前谋划,建立棚改项目储备库。鉴于棚改项目普遍存在征拆时间长、难度大、手续办理滞后、当年申报后无法实施的情况。市棚改办下发《关于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库有关事宜的通知》,从2016年起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由各县区摸底梳理本辖区内所有的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项目,集中上报市棚改办,待这些项目完善相关前期工作后,再确定为省级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