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深化纪检监察改革聚焦执纪监督主业履行监督主责

08.04.2015  12:26

    高台县把深化纪检监察机制改革作为落实“三转”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着力点和重要突破口,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深化纪检机关职能改革、纪检机构综合改革、纪检机关内部改革、监督检查方式改革,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主业、履行监督主责。

    该县对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县纪委监察局从牵头和参与的107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目前仅保留9个,对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全部进行了调整。为有效改变以往乡镇办案阻力大、部门监督力量弱、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该县探索实施纪检机构综合改革,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职能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在总体不增加全县行政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对乡镇、县直部门集中调配编制、划片分口负责、统一调配人员,撤销2个直属纪工委和11个县属部门纪检组,除9个乡镇单独设立纪委(监察室)外,在县纪委监察局新设5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统筹县、乡两级纪检监督力量,并由5个纪检监察室分片、分口负责9个乡镇、58个县属部门单位的执纪监督工作,目前人员配备已基本到位。在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改革上,该县积极整合规范县纪委监察局内部机构设置,对内设科室的职能全部重新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该县始终把转变监督执纪方式作为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课题,不断健全完善纪律检查、作风督查、专项检查、工作约谈、定期巡查、责任考核、信访办理等工作机制,有力强化了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各级党政组织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推动了执纪监督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程式化监督向针对性监督、表面化监督向深层次监督转变。(郭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