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瑞庆强调通过深化评价体系改革深入全面推进全省公安工作发展进步

10.07.2014  12:28

        近日,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白瑞庆主持召开全省公安工作绩效考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对切实做好2014年度市州公安机关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白瑞庆强调指出,改革评价体系,实质是对重点目标任务的调整,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要站在全省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全局高度,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主动性。改革考评办法,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突出问题及时整改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不可替代”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要通过改革考评办法,顺应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期待,促进公安业务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带动和促进全省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全面提升。

  白瑞庆要求,厅属各部门和各市州公安局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改革的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考评办法突出了“三项改革”、注意处理了“四个关系”,重视解决了“五个突出问题”:第一,突出了“三项改革”,努力使考评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改革考评的标准,力求各市州能够在一个平台上竞争,通过建立以本市(州)前三年的平均数为基本依据的考评标准,既鼓励了先进,又为一些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争当先进创造了条件和机遇。改革考评的方式,力求考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通过引入倒逼理念和“负面清单”的方式,既简化了方式,又便于操作和衡量。改革考评的内容,力求考评工作更好地引领履职能力提升,不再面面俱到,而是只将三项重点业务工作列入考评,通过重点工作引领、带动其他工作,促进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全面提升。第二,注意处理了“四个关系”,努力使考评指标更加贴近实际。注意处理严厉打击与强化基础的关系、数量与质效的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稳步推进与快速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考评工作均衡、协调推进的目标。第三,重视解决了“五个突出问题”,努力使考评结果更加真实可靠。重视解决弄虚作假、人为编造政绩的问题,重视解决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重视解决重建设、轻应用的问题,重视解决面面俱到、平均用力的问题,重视解决多头考评、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努力做到考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使考评工作更好地推进整体工作发展进步。

  白瑞庆强调指出,考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引领性的工作,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抓;考评工作涉及到各个方面,各警种各部门都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考评方法是一项改革的措施,要用改革的思维和眼光对待这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用发展的眼光和探索的精神看改革,既要不断推进改革,又不能过于求全责备,要在积极支持改革的同时主动参与改革,在实施中不断完善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