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改革是为了让人更自由、社会更公正
从大的视野考察,改革就是要实现人的解放,给人以更多的自由、更少的束缚,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明的方向和奋斗目标。
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广大农民摆脱了“一大二公”旧体制的束缚,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或兴办乡镇企业。随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动我国经济冲破计划经济体制、蓬勃发展起来。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极大地拓宽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视野,人民群众以及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巨大潜力得到释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提出凡是市场能够做好的都交给市场,凡是社会能够做好的都交给社会;政府自身改革通过减、放、管等措施,即减少行政机构、减少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减轻企业负担,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管好自己的事,极大释放了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和地方活力,正在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推动我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从制度建设角度考察,改革就是建立和不断完善能够实现社会公正的制度。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旗帜和本质特征。社会主义产生500年了,之所以仍然充满生命力、具有强大凝聚力,是因为社会主义的旗帜上写着四个大字——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最重要的体现和保障是制度公正。例如,市场公正或经济制度公正,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让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不断实现制度公正、社会公正,需要推进全方位改革。只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才能实现市场公正、分配公正,才能以经济公正促进社会公正、以政治公正和法治公正体现社会公正,建成人民普遍幸福的社会主义,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改革为社会公正提供制度之基。
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思想观念的障碍、利益固化的藩篱,每推进一步都需要坚定信心、周密部署、大胆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和总布局,必将进一步释放人的自由活力,有力促进社会公正。同时,改革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是自由和公正的创造者、享有者、受益者。改革攻坚尤其需要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为历史发展方向和进程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觉悟和行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也需要基层积极探索;既需要把基层试点的成功经验在更大范围推广和复制,也需要不断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