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治理景区门票价格秩序取得成效

26.01.2016  12:59

        为了落实国务院民生领域重点督查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景区门票价格检查工作,共检查景区200余家,其中5A级景区76家,要求景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监督景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取得积极成效。

(一)部分景区违规涨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门票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 有的景区调整门票价格的期限和上调幅度违反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依法重新核定后,降幅在10%以上;有的景区取消了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违法所得也被依法罚没;还有的景区停止将门票和观光车票捆绑销售,开设专用通道,设置引导标识,使游客可自主选择是否乘坐观光车。

(二)被检查景区的门票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得到改善。 未按规定对青少年、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优惠政策的景区都按要求进行了整顿,重新制作符合规定的门票价格公示牌、印制了半价门票、取消优惠政策附加条件等。

(三)被检查景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明码标价问题上,有的景区停业整顿直至合格。景区内商品摊点限期完成统一明码标价,整改不彻底的立即关停。

(四)相关景区管理部门对纠正价格违法行为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有的景区擅自更改门票价格被依法查处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在严厉追责的同时,全面整治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建立了旅游秩序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加强旅游秩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顿工作,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结合已经建立的景区门票价格检查档案,对景区价格行为实行动态监管,切实保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同时试行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价格诚信惩戒联动,对存在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景区,将向旅游主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