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11.09.2015  01:03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项目观摩活动总结会有关工作部署,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总结项目建设成效,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和督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快速推进,我委决定开展项目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和重点

对2014年—2015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项目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民生项目落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建设进展、民生项目落地等内容(详见附件)。督查结果与编报和安排2016年投资计划相结合。

二、督查分组和时间安排

委内组成14个督查小组,每组5人,由1名处长担任组长(每组列第一位者)。委领导在督查期间随机巡查、抽查。各督查小组9月10日下午出发,9月14日(星期一)前返回,9月14日下班前提交督查报告及相关表格。

请认真准备,配合各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

 

附件:甘肃省发展改革委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