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12.07.2017  13:13

孟建柱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强调 

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出席会议 


  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7月1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更加积极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把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孟建柱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增强。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揭示司法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行。


  孟建柱说,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要遵循权责统一原则,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要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完善员额退出机制,让入额的人员多办案、办好案,让不适应在一线办案的人员及时退出员额。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院庭长要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确保放权不放任,保证司法公正廉洁。要健全落实职业保障政策,制定简单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实行政法专项编制省级统管、调剂使用,有效解决忙闲不均问题。


  孟建柱强调,司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要以县级法院检察院为重点,推动省以下各级法院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构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司法组织机构新体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确保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要推广应用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系统,探索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机制,提高司法效率。要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的司法服务。要运用好市场化、社会化机制,通过司法辅助事务外包等方式,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要完善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激活用好司法确认、司法督促等程序制度设计,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纠纷,缓解诉讼压力。


  孟建柱指出,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我们不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且站在人类的“智慧之巅”。把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改变了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给司法工作注入前所未有的创造力。近年来,贵州、上海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证据,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探索了一条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融合的新路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是要取代线下刑事诉讼活动,也不是要替代司法人员独立判断,而是发挥人工智能在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综合方面的优势,帮助司法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司法尺度,保障司法公正。刑事诉讼基本证据标准指引,是从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不同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类型刑事案件基本证据的操作性要求,从而规范不同阶段的证据收集和判断活动。这种证据标准指引具有阶段性,分阶段制定证据标准指引,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证据标准指引的规则一致,但内涵各有差异和侧重;具有递进性,证据标准要求按照诉讼程序的推进层层递进,最终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具有制约性,用现代科技手段体现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使证据标准指引在侦查、起诉、审判不同环节之间及每一环节内部,均能起到发现和纠正错漏的作用;具有基本性,只列明同一类型的案件应具备的基本证据要求,不需要也难以做到包罗万象、穷尽所有具体情况;具有差异性,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坚持差异化的证据标准指引,防止简单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标准一个样而影响办案效率。贵州、上海两地的探索尽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为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孟建柱说,现代科技应用迈出一小步,可以推动刑事司法文明前进一大步。要充分认识现代科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巨大推动作用,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善于把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发展之路。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连接比拥有更有意义。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发扬团队精神、协作精神,推动形成有利于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业务衔接联动的体制机制。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要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提高庭审过程中控辩实质对抗性,切实保障律师辩护权利,让法庭通过充分的聆听、严谨的论证,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判。要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不断完善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孟建柱指出,公安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大公安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适应违法犯罪形态的新变化,加快建设侦查工作新机制,打破数据壁垒,优化配置和科学使用不同层级警务资源,加强侦查工作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打击的信息化、协作化、专业化应对犯罪的智能化、组织化、职业化,努力使打击犯罪更有力。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下各方参与的系统化风险治理体系,针对消防、公共交通、危爆物品、新业态管理等风险突出领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发展智能安防,不断提高风险防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使社会治理更有效。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推出更多接地气的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科技微应用发挥大效用,努力使人民群众办事更方便。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孟建柱指出,实践证明,司法体制改革总蓝图这一顶层设计是科学的,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的。我们只要矢志不渝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动摇、不懈怠,就一定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把按司法规律办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统一起来,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以坚韧不拔的意志、积极进取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在改革问题上不能有特殊利益、不允许讨价还价,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确保不走样、不变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如果不迎难而上,就会一退千里。要善于攻坚克难,对看准了的改革,一往无前、一抓到底,务求必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决策、把关,又要亲力亲为,推动在重大问题、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鼓励基层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对于地方基层的创新,只要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各地实际、符合司法规律,就要给予尊重、支持。要善于发现、挖掘基层小创造、小革新中所蕴含的大价值,及时加以培育、推广,努力把一地创造的经验变成各地共同的财富。


  会上,贵州、上海介绍了本地运用大数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做法和初步成效,播放了各地探索创新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公安机关运用现代科技加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视频经验片。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政法委委员曹建明,中央政法委委员汪永清、陈文清、张军、王宁、宋丹、黄明,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省长孙志刚等出席会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厅局长出席会议。部分法学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全国省市县三级政法干警百万余人在各分会场通过视频系统收看了会议。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