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规划》2011-2012年度节水改造骨干工程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11.12.2014  19:43

      本站讯   12月2日至6日,省疏勒河管理局《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疏勒河干流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合同完工验收,由业主、施工、监理、设计、质监、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合同完工验收工作组,对《敦煌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1年度骨干工程(2)、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2年度骨干工程(1)和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2年度骨干工程(1)三个项目、13个标段的工程进行了合同完工验收。

 

      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首先进行了现场检测,对项目工程的几何尺寸、砼强度、平整度、工程外观形象、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验收内容按规范和设计标准进行了检测;接着检查验收了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资料,召开了合同完工验收会议。会议听取了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各参建方的工作汇报,验收工作组经过综合评定和集体讨论,通过了三个项目的合同完工验收,形成了合同完工鉴定书。

 

      本次验收的三个项目,共改建干渠22.31 公里、支干渠1.792公里,支渠43.69公里,渠系建筑物292座,累积完成工程量土方52.66万m 3 ,砂砾石垫层18.17万m 3 ,混凝土33.7万m 3 ,钢筋制安349.47t,完成合同投资6105.1万元。验收工作组认为:敦煌规划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项目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1年度骨干工程(2)、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2年度骨干工程(1)、双塔灌区节水改造2012年度骨干工程(1)三个骨干工程项目,完成了合同文件约定的全部建设任务,工程设计合理,建设管理规范,施工组织有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各项技术指均标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工程运行正常,效益显著,同意通过验收,交付管理单位使用。

 

      工程实施以来,省水利厅和省疏勒河管理局高度重视该工程的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工程建设中,参建各方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科学组织、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攻艰克难、精心施工。本次验收的三个项目均经过了两个年度输水灌溉考验,无明显变形、沉降、裂缝等工程质量问题。从工程完成的效果来看,通过三个项目的实施和灌区节水改造、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灌区区域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了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敦煌输送生态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省疏勒河管理局副局长张天革、杨富元、陈兴国,有关处室负责人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和管理运行单位代表参加了工程合同完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