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停止“两证”年审---明年或取消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制度

08.04.2015  12:28

  4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年度审验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取消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制度,原国家和省上出台的有关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年审及核发工作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中涉及此项工作的条款规定同时废止。

  取消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和年审制度后,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同步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单位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并在其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在其网站和收费场所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取消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制度后,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自行失效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