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两次称重相差7吨 过路费相差千元 司机质疑
原标题:两次称重相差7吨,过路费相差千元
司机质疑电子秤不准,收费站称因多种因素“误差”很正常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1月17日上午7时40分许,一辆运载液碱的半挂车在高速公路兰州西出口收费站两次称重相差7吨,司机质疑收费站电子磅不准。收费站称,称重器具和收费标准规范,但因车速等很多不确定因素,存在误差很正常。
司机:电子磅两次称重相差7吨
据半挂车司机藤先生讲,当日早晨,他驾驶着运载54.47吨液碱的半挂车经过高速公路兰州西出口收费站时,称重为61.5吨,需要交付1240元的过路费。藤先生称,由于液碱厂家管理严格,每次运载不能超过55吨,根本不可能存在超限的情况,怎么一下子超载那么多?
藤先生说,他怀疑收费站的电子秤有问题,对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复秤的要求,但被对方拒绝了。“我每天经过这里,这是第一次出现这种问题。”藤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每次经过该收费站时,过路费都是210元,突然被告知需要1240元,让他难以接受。
据了解,当日上午9时20分左右,经过多方协调,收费站同意对藤先生驾驶的半挂车在同一位置进行复秤,磅单结果显示为54.5吨。藤先生问:“同一辆车,同一个位置,两次称重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误差?”最后,收费站经过协调,按照第二次称重磅单进行收费。
收费站:称重器具产生称重误差正常
两次过收费站,为何出现不同的结果?对此,兰海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兰州西出口收费站站长李全红表示,造成收费误差原因有三个:一是用来计重的动态汽车衡本身灵敏度较高,抗干扰能力不强,乃至打手机、使用对讲机都会影响计重出现“偏差”;二是司机为了逃避通行费作弊而使用的手段“高风险”,像“台前跳秤”一旦“失手”,则会变成“台前砸秤”,车重不降反升;三是设备运行环境和条件恶劣,计重设备被过度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致使“失准”。
李全红站长称,西出口收费站电子秤是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才使用的,不存在称重不标准的可能,但瞬间称重,速度较快,出现误差很正常。李全红站长提醒货车司机,驾车通过公路收费站秤台时,首先应将车辆摆正,再从车道中间缓慢匀速通过,时速低于5公里为宜;不要在计重收费设备称重台缝隙中插入杂物、铺设垫板、遮挡光栅,或者以贴挤车道、加速行驶、突然刹车、电磁干扰等,避免影响称重结果。
(记者冯保强 宋鹤莉)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