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有新规定
03.05.2016 08:19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5月2日,从甘肃省发改委传来消息,按照国家相关通知,我省就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等做了新的规定,要求即日起执行。同时,明确规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1、公安机关在办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时,向申请人收取通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100元。
2、公安机关在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向申请人收取通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
3、收费单位应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03.05.2016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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