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10.05.2015  03:23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

    什么是“过头税”?一般来说指的是税收征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度地向民间征税的做法,包括时间上的过头和幅度上的过头两种。看到这则新闻,小马飞刀想起了一部电影——《让子弹飞》。在这部电影里,鹅城的税收到了九十年后。各位,千万别把这当成笑话看。当然,现在没那么夸张,不过也不敢忽视,要不然国家税务总局凭什么下发这样的文件,总不是没事找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依法纳税”这个词。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依法征税”这个词,常常被我们所遗忘。的确,政府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来自税收,正因为有了税收作为基础,诸如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才能运转起来,正因此,作为一个公民,纳税是基本的义务。但这项义务的前提是,收税必须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要在政府公共管理成本与公民个人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使税负处在合理水平。

    从现实生活中看,“过头税”的产生跟官员过于迷恋财政增长有关系。但是,靠收“过头税”以提高财政收入增长是不切实际的。或许会带来一时的财政收入增长,但并不是长远之计。有人说,“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可如果政府只顾着拔鹅毛,对鹅叫不管不顾,那以后还有的拔吗?现在,国家多方面在给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但是一些地方却在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这在客观上消解了中央为企业减负的良好初衷。无论是“寅吃卯粮”,还是提高税率,随意罚款,征收“过头税”都会导致企业负担加重,经营困难,税收将可能陷入竭泽而渔的恶性循环。同时玷污了法律,损坏了政府的公信力。

    征税是一种权力。而只要是权力,就都应当被关进制度的牢笼。如其不然,无名之税就可能有被复加的可能。可以说,依法征税不仅是对法与税的敬畏,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公共管理的稳定与谦抑本性,也是有限政府的核心与灵魂。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税收只有更好地与法治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政府的权力,广大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也才更加名正言顺。否则,靠“过头税”和不合理的非税收入,只会给财政造成更大的压力,这样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