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地产腐败,得让官商不当得利吐出来

14.11.2014  19:01

  《经济参考报》11月13日整版刊发报道,披露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卷入“地产腐败”的内幕。曹本人是高级经济师,深谙长线投资、“囤积居奇”之道,长期在幕后帮助部分地产开发商早早低价拿地,坐等土地升值“分赃”。他还利用职权帮忙关系开发商,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拿到城中村的集体用地。在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任上,曹鉴燎曾授意国土部门设置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性条件,为关系房企拿地铺路。

  据报道介绍,曹鉴燎和部分地产开发商关系密切,被尊称为“大佬”。他首先扮演了一个开发商“军师”的角色。曹鉴燎长期在幕后指点开发商低价拿地,后者常常精准的拿到与政府规划图纸中交通等公共设施配套最齐全毗邻、位置最好的地块,绝不仅仅是因为他本人是一名高级经济师、深谙城市化开发土地快速增值的规律,更是因为他自己就长期在天河区和沙河镇任职,广州市天河区尤其是珠江新城地块的规划就是他本人拍板或参与制定的。

  曹鉴燎长期亲近开发商,再后来与村民彼此之间都视若仇雠的党政官员,却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高升。在被查获之前,上级单位似乎并没有从曹鉴燎这一亲一疏看出问题。至于在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任上,曹鉴燎安排国土部门为关系房企量身定做土地中标条件,将其他竞标者拒之门外,这其实已经违反了既定的土地出让拍卖规定。这种反常的、触犯规则的操作,广州市及上级的监督部门似乎都没有及时接收到信号。如若增城任上,曹鉴燎才开始出现腐败操作,之前没有冼村(珠江新城)的腐败劣迹,他的一连串违规操作就很可能根本得不到干预和追究。

  曹鉴燎落马渐近一年,腐败劣迹越来越多、越来越完整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如何审视这些腐败劣迹,从中找出干部监督管理的深刻教训?

  笔者以为,首先,必须同时提高腐败官员及涉腐并因此受益的企业的违法成本。报道披露,在曹鉴燎的运作下,开发商得以低价拿地、租楼,其案发后,冼村村集体每年增收的租金竟多达1亿多元,此前的损失可见一斑。广州市有关部门理应支持村集体、村民就此前蒙受的巨大利益损失,向曹鉴燎等落马官员及相关开发商、楼盘租赁单位追索。那些受益于曹鉴燎的“指点”而得以囤地发财的开发商,与前者已经构成了显著的内幕交易关系,刨除行贿成本的获利均应界定为不当得利,也应予以追回。

  其次,必须在规划建设部门、国土部门、法院等单位官员及地方党政主管官员与地产商之间建立隔离机制。《经济参考报》报道称,“部分纪检干部认为,为了推动经济发展,领导干部与商人以正当的方式交朋友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就不合适。”所谓“以正当的方式”交朋友,应仅限于工作场合,以正当方式,在他人见证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即便私下摆出规规矩矩的交往姿态,也不影响曹鉴燎式的“军师”勾兑。

  纪检监察机关对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及同级地方党政主管官员,这样一些具有被开发商腐蚀高风险的干部,还应建立更为严密的履职、个人社交、家庭生活监控体系。

  第三,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土地、项目出让的联网监督机制,实现联网的平台数据只能录入,不能修改或删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频率对联网数据开展核查,不因领导特批等理由放过任何一笔异常信息。

  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