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考 临夏州地税局 马延文

15.06.2016  21:58

  自5月1日营改增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地税部门各项工作平稳展开,实现了国地税信息的充分共享、委托代征业务的顺利开展、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税收征管方式的合理转变。面对新的税收政策和税制环境,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地税部门在进行内部调整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和创新,把握有利时机开辟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认真做好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推动部门互动    强化税源管理
  按期采集重点税源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筑牢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加强企业财务报表涉税风险分析、审核工作,切实解决纳税申报真实性、准确性的问题,提升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能力;结合“三证合一”及“一照一码”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定期与国税、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确保税收户籍管理覆盖面随纳税人的增加而扩大;积极与发改委、城建局等部门沟通互动,按期获取新发布的建设项目及工程的相关信息,加强对相关涉税企业的跟踪管理,督促建设项目纳税人如期履行地方税收纳税义务;还要加大税务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一些“小税种”的检查,指导并督促纳税人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款。
   把握政策导向    强化委托代征
  随着营改增新政的有序推进,“营业税”已退出历史舞台,地方税收主要依赖的建安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重点税源行业都已改征增值税,严重影响了今年的地方税收收入,预计将减收一半以上,地税部门的征收管理工作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各级征收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税收征纳责任和目标,通过加强委托代征做好主体税种变更后相关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纳税人正确认识税收新政,按期缴纳相关税款;地税部门要认真做好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业相关增值税的代征工作,结合地税局对增值税业务不够熟悉的现状,积极向国税业务能手学习,准确掌握增值税“双代”业务操作流程,全力为“双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硬件支持;要加强与各级国税部门合作,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认真做好地方税收的委托代征工作,由于主体税种已变为增值税,地方税收征收难度将不断增大,在做好驻征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金三系统并遵照《国地税合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加强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收的各项工作,竭力做到各项税款的应收尽收。
   提高综合素质    强化纳服质量
  首先,要积极转变工作方式,调整工作心态,营改增新政的推行并不是对税收执法和征纳职责的放弃,主体税种的转变并不意味着税收征管主体责任的消亡,只是征纳方式发生了变化,税收执法职责并未减少;其次,以素质提升和业务建设为抓手,结合“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组织并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税收、会计、公文写作、计算机等岗位技能,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查找执行税收新政后的岗位风险点,结合各自的岗位实际和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和作风管理意识;加强纳税服务平台的应用,通过在金三系统申报授权和签订三方协议等途径,不断向广大纳税人推广“网上报税”业务,努力提高网报户数量和质量,及时做好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有效推进“码”上告知业务,使广大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更加便捷的处理各项涉税事宜;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加强对办税厅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纳税服务意识和办税业务水平,通过办税厅视频监控抽查、实地明察暗访、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下发投诉案件通报等督导途径,提高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是全面落实我国税制改革新政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必经之路;是对每个地税人综合素质的检测;也是对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考验。地税部门应以政策导向、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为抓手,通过多部门的参与和合作,不断适应税制改革、征管改革、服务优化的要求,努力做好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为地税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