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收入开新局 税费收入稳增长 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752.1亿元 地方税收430.2 亿元、社会保险费303.2亿元、其他收入18.6亿元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纷纷迎新年。随着最后一笔税款顺利入库,省地税局传来捷报: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52.1亿元,同口径增长7.9 %,实现“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
——总收入达到752.1亿元,同口径增长7.9 %,增收55.2亿元。
——地方税收430.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05%,超收0.2亿元;同口径增长11.7 %,增收45.1亿元。
——社会保险费完成303.2亿元,增长3.8%,增收11.1亿元。
——甘肃教育附加等其他收入完成18.6亿元。
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收入与经济协调发展,呈现出换挡不减速、量增质更优的特征。
11.7% 稳中提速质效高
从增速看,税收稳中提速。全年地方税收增速呈现“前低后高”直线上升趋势,地方税收同口径增速从一季度末的0.63%,逐季度调整上升至二季度末8.5%、三季度末11.62%,四季度末稳以11.7%收官,印证支撑税收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没有改变;2016年税收增速高于生产总值约4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系数反映了全省经济发展的成果。从增量看,税收质效更优。同口径相比,2016年地方税收提高1个百分点相当于2015年提高1.11个百分点,相当于2014年提高1.27个百分点;11.7%的增长率创造的增量相当于2015年的增量。
56.5% 产业结构再优化
从占比看,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48.5:51.2进一步调整为2016年的43.5:56.5,第三产业税收比重提高 5.3个百分点。从增速看,第三产业税收同口及增长22.15%,比第二产业税收快21.58个百分点。从贡献率看,二、三产业对全部地方税收增收贡献率为2.34%、97.66%,第三产业税收比第二产业税收高95.32个百分点。从规模看, 第三产业税收比第二产业税收多56.06亿元,再次超过第二产业。产业税收结构持续调整,全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第三产业主导步伐加快。
71.8% 主税种贡献突出
从增速看,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5项主体税种同口径增长11.9%;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等9项地方小税种同比增长10.5%。从占比看,主体税种收入占全部地方税收70.8 %。从贡献率看,主体税种对地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71.8%。
64.1亿元 结构减税送红利
截至2016年11月底,地税部门大力推进税制改革,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减免地方税收64.1 亿元,相当于全年地方税收的14.9%。其中改善民生减免27.6亿元,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10.5亿元,促进西部开发减免4.5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11.4亿元。
3.8% 社保基金稳增长
五项社保基金完成303.2亿元,同比增长3.8%。从占比看,五项社保基金占全部税(费)收入的40.3%,比2015年提高4.7个百分点;从规模看,比2015年多收11.1亿元。分项目看,养老保险增长3.3%,占社保基金总量的72.1%;医疗保险增长12.6%,占社保基金总量的21.4%;失业保险下降18.4%,占社保基金总量的3.8%。受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影响,两费缓慢增长1.9%。
过去的一年,面对地税组建以来最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全省地税系统迎难而上、沉着应对,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锁定既定目标,不讲条件、不计困难,下最大力气和最大功夫依法依规组织征收、从严细管,向省委、省政府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省地税局要求,全省地税系统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税收发展新常态;恪守依法征税原则不动摇,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科学分析准确把握税源;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作风,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创新驱动、持续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特约记者 黄英莉 周文理 通讯员 马 玉)
20:32 04.01.2017 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