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八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研讨
研讨现场
9月28日下午,机关第八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八号楼二楼大会议室进行“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第八党支部书记、人事处处长赵旭东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并进行讨论。
在前期开展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赵旭东处长传达了机关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带领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讲话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李保国、徐川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重点学习,要求全体党员要反复学习讲话内容及典型事迹,并结合人事处工作实际做好反思和研讨,梳理支部及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坚持边学边改。
会上,赵处长采用PPT讲课的形式,结合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产生的背景、指导思想、问责的原则、问责的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决定、终身问责等方面进行了逐条分析与解读,使全体党员对问责条例内容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讲解结束后,要求全体党员要对照问责条例,对人事处工作执行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杜绝问责条例中所涉及问题的出现。
在学习研讨阶段,全体党员逐个进行交流发言,分别从组织纪律、合格党员的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责条例的认识、“四讲四有”标准、学习感受、对照检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初步凝练出了第八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为:讲奉献、重原则;富激情、乐服务;爱团结、喜学习;肯担当、善落实;思想上忠诚、行动上踏实。在接下来的总结中,将进一步对合格党员标准进行精确凝练和具体化,使合格党员标准更具可操作性。
赵处长做了总结发言,提出第三专题学习研讨重点要突出“做”,要求全体党员要思考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样的标准?要把“四讲四有”纳入到支部和每个党员的身上,不但要扎实学习,更要认真践行。另外,他对合格党支部的标准与团队文化建设的关系进行了全面分析,要求把人事处一贯的优良团队文化精神融入到支部建设中来,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道德品质优的优秀团队。最后对具体工作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