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工作条例 做新时代合格党员——酒泉市院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5.04.2019  18:22

      4月23日,酒泉市院两个党支部同时组织开展了“学支部工作条例,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关于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关内容。
      会上,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交流了学习体会,一致认为《条例》全面回答了“为什么要强化党支部建设”、“建设什么样的党支部”以及“怎样建设党支部”三个问题,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为党支部建设竖起了灯塔。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联系实际强党性,立足本职建功业,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条例》是党建工作具体化的体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样,是党的建设重要主干性党内法规,每个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髓。“知行合一”是检验学深悟透的唯一标准,要切实用《条例》来指导支部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市院机关党支部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要强力打造“战斗堡垒”,为各基层检察院党支部抓自身建设当好标杆;要强化党员党性修养,为全市检察系统党员律己修身当好模范,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