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稳岗 裁员率低享受高补贴

07.05.2015  08:35

  甘肃新闻网兰州5月7日电 据兰州日报报道:5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日前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从2014年起到2020年底,我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企业裁员率越低,享受稳岗补贴越高;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类企业:一是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二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三是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四是非公有制企业。指上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不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非公有制企业。五是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据了解,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按规定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上年度未减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减人员不含自动离职人员);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记者赵万山)

  原文标题: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申领稳岗补贴

  原文链接:http://rb.lzbs.com.cn/html/2015-05/07/content_1394674.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