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内50%的建筑工地要实行工资"一卡通"支付

02.11.2014  14:37

  中国甘肃网10月2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何静)昨日下午,兰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室主任贾红军受邀来到西部商报社,通过接听本报热线8119000受理讨薪投诉,同时,为广大务工人员解答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疑问。贾主任告诉记者,为了打造“无欠薪城市”,今年年底之前,兰州市内50%的建筑工地要实行工资“一卡通”支付。在昨日的热线接听过程中,贾主任一边详细询问投诉人拖欠额度、拖欠理由、涉及人员等情况,一边迅速做着记录。一个小时内,共接听30多个求助电话。

  年内50%的建筑工地办“一卡通”

  为实现“无欠薪城市”,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兰州出台了

  投诉须及时超两年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

  在昨日接听热线过程中,记者发现有不少务工人员的来电投诉是劳动部门无法受理的。有的是私人债务问题,有的超过了受理时效。贾主任提醒,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一定要及时投诉,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投诉将不予受理。同时,劳动者维权还应注意五大事项: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热线摘录

  1.杨先生:2008年,我在红谷某单位做架子工和木工,2010年完工,而施工企业只在2011年1月付了3万元劳务费,余下8万元一直未给。由于当时生病治疗,我一直没有进行维权,现在能否维权讨到所欠款项。

  答:由于投诉已经超过2年的受理时效,劳动监察部门无法介入调查。但你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也可就自己此前生病情况向法院请求裁决延长时效。

  2.陈先生:去年,我在某工地做工时被拖欠工资,只有欠条为据,和施工方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也没有任何的工作记录,我该怎么办?

  答:最快捷的办法是凭欠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监察部门将根据情况查证核实后作出处理决定。

  3.赵女士:哪些人可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包吃包住的是否就可以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答: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4.张女士: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答: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因此提醒劳动者,一旦用人单位有这种非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5.杨先生:我退休后应聘到一家单位工作,对方拖欠我的工资,我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吗?

  答: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雇用合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