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酒驾官员“乌纱”,希望坚持到底

29.05.2014  16:23

  原标题: 酒驾“丢乌纱”不能只是监管部门的“过把瘾

    官员酒驾要丢“乌纱帽”。广州市通报了黄埔区两名公职人员因酒驾而被“双开”的情况。这两位被双开的“醉猫”一个是广州市规划局黄埔分局副局长黄汛,一个是黄埔区穗东街主任科员张野。

  醉酒之后开车、饮酒之后开车,这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对于广州来说,这两位领导干部因为成为“醉猫”开车被“双开”了,这样的处理是严厉的。醉酒开车丢了乌纱的人还真不多见。

  对于官员就应该严厉的管理,只有这样,咱们的机关作风才能更好。但是,这样的事情,我们需要厘清一个基本点,咱们的严厉是“过把瘾就死”,还是坚持到底的“死了都要爱”?如果说,仅仅是一时兴起,将醉酒开车的官员,将饮酒开车的官员开除了,而当有其他人醉酒开车、饮酒开车却不被处理的时候,这样就是不公平的。即使,我们依然可以将对醉酒开车、饮酒开车的官员处理坚持下去,那么是不是也能被“双开”呢?如果说,同样的情况,有的人被“被双开”了,丢了官职,丢了身份,丢了面子,丢了工作,而有的人仅仅是被批评教育一下的话,仅仅是取消考核奖励的话,对于受到了严厉处罚的官员来说,他们就会感到愤愤不平。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笔者同情这些官员,也不是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太严厉。而是,我认为,任何处理方式,都应该是制度化的,是法律化的,而不是随心所欲的。如何处理?这需要有一个铁的标准,并且让这个铁的标准有铁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制度的公平性。

  这几年,我们加大了醉酒开车、饮酒开车的查处力度,也制定了严格的规定。遗憾的是,在查处的过程中,法律规定几乎成了能伸能屈的弹簧。同样的罪过,有的人罚款了事,有的人可以拘留,有的人还会被判刑入狱。同样的法律为啥就有了不同的结果?这就是我们不能坚持一视同仁的结果。当一个个官员醉酒开车的时候,当有的人还因为醉酒开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时候,我们固然 需要加大对醉酒开车官员的严厉查处。我们要求民众做到的,官员就要成为一面旗帜。

  但是,我们是不是在党的纪律里,在政府的规定里,有关于官员醉酒开车、饮酒开车的处理标准吗?即使有,我想也会是一个含糊的概念,不会有具体的细则。我们很赞成广州的做法,将这两位醉酒的官员“双开”,问题是他们被“双开”的背后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呢?即使仅仅是因为醉酒开车被“双开”的,那么,我们是不是能够坚持下去呢?

  这警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制度护翼的,希望能有更详细的规定,醉酒开车“双开”官员,我们不能是一时兴起的“过把瘾就死”,而应该是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和阻力,都能有“死了也要爱”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