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款离去”折射慈善监督焦虑

13.10.2014  18:43

  穿裙子戴假发男扮女装,在成都街头摆摊卖卫生巾,为患白血病的2岁半女儿筹集医药费,王海林的故事感动了很多人。他称,10日短短一天,全国各地的好心人向他的银行卡里汇了41万元。然而,当女儿还在医院治疗的时候,王海林却突然带着巨额善款去了济南。他和他的家人,出于某种顾虑和安全考虑,也不愿向媒体和好心人透露后续收到的捐款数额。

  从引起关注至今,“卖卫生巾救女”不过四天,但就是这短短数天,让网友迅速经历了从感动、捐赠到质疑频繁变换的内心冲击。尤其是,当女儿还在医院治疗的时候,王海林却突然带着巨额善款去了济南,不免让公众隐隐担心:这笔善款能否得到合理使用?

  但是,仅因王海林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便度人以恶,也有违必要的理性。不否认,王海林作为受赠者基于道义,有必要保持自身行为的透明度,以满足接受社会监督的公益伦理。然而,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必须给公众一个交待,也会使得公益变成一种硬邦邦的物质施舍,使得受赠者戴上道德的枷锁,有违慈善的本义。

  事实上,关于王海林“携款离去”的讨论,放大了公众对慈善捐赠资金安全的隐忧,折射出社会对公益慈善受助透明度与监督的焦虑。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王海林并没义务向他人透露捐赠数额和如何支配这些财产,除非好心人提前表明要求受捐者必须公布使用方式才进行捐赠。并且,受赠者有顾虑和安全考虑,也自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媒体充当唯一监督者的语境下,在法律无约束与道义有要求的背景下,王海林选择“携款离去”很容易加剧社会质疑。显然,这对社会公益慈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个案表现出来的是网络时代直捐的共性问题,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如上半年发生的“跨省抢孤”事件,都折射出慈善立法的滞后。对于直捐得来的善款,理应与自有财产有所区别,受助者应当将自身部分权利让渡给社会公益,满足公益透明的伦理诉求,并对使用做出适度合理的约束。对此,应当加快慈善立法,以确切的规则固定下来,并纳入到常态的监督渠道中来,而不是总靠道义兜底和媒体关注来推进。(记者 房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