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山头”“苍蝇”、“老虎”共生共荣能持否?

23.07.2014  09:57

  近日,检察日报《廉政周刊》记者在梳理多起贪腐案件时发现,“搞山头”已然成为贪官的惯用伎俩。“苍蝇”、“老虎”们以老上级、老部下、老同学等关系为纽带,结成各类利益共同体的“山头”。这些形形色色的“山头”,成了大小贪官的“私人领地”,下属则变成“宠臣”、“家丁”。“山头”之内,组织被架空,权力被垄断,党纪国法被践踏。“搞山头”严重内耗着党的公信力与凝聚力。(2014年7月22日《检察日报》)

  我们都知道,任何人无论职务多高、位置多显赫、权力多大,曾经做了哪些实事好事大事,有什么成就功劳,只要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严格查处,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唾骂。这已经是人们有目共睹的事实。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一旦碰触了党纪国法“高压线”,必将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这也是被所有落马贪官亲身验证的定律。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近几年来,像病菌抗药性一样,一些贪官的“抗反腐”伎俩也在升级,贪腐的花样也在不断出现新的变相,“苍蝇”“老虎”共生共荣,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7月9日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特别指出:目前,(一些官员)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滋长,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他们)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的“家臣”,内耗严重,形不成合力。事实上,在这次访谈之前,多只“大老虎”因“搞山头”犯事被打,也进一步佐证了姚增科的观点。

  毫无疑义,这种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家臣”“家丁”的现象,不仅严重阻碍党和国家政令畅通,严重扭曲一些官员秉公办事、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而且结成既得利益集团,大搞腐败,祸国殃民,必须从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下决心坚决铲除。

  特别是事实表明,有“老虎”的地方,容易滋生“苍蝇”;“苍蝇”多的地方,容易出现“老虎”。近几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呈现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点,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揪出一个牵出一帮,甚至倒下一片。这种“苍蝇”“老虎”共生共荣现象,不能不说是当今中国政坛的吏治之痛。

  对此,《求是》杂志研究员、党建专家黄苇町认为,能不能“抓老虎”,体现中共反腐的决心,因为位高权重的官员贪腐案件关系更复杂,查办阻力更大。但也不能忽略“拍苍蝇”的作用。

  笔者认为,“老虎”之所以能够生存,主要还是要靠“家臣”来“供养”,衣食住行样样如此,在这些“私人领地”与“山头”之内,“家臣”只知有“家”,不知有“国”;只知有“家法”,不知有“国法”。一切唯“主子”马首是瞻,最终从“家臣”升级为“苍蝇”,再升级到“老虎”。这无疑给反腐败工作增加了难度。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是没有“密封圈”的,腐败分子再天衣无缝,终将逃脱不了党纪国法这把利剑的严厉惩罚。多只“大老虎”因“搞山头”犯事被打,就足以证明这一点。而“老虎”被抓了“苍蝇”又能嗡嗡叫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