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落马书记借大项目敛财 为情妇大揽工程
原标题:广东揭阳落马书记借大项目敛财 为情妇大揽工程
大项目带来大发展。对一些官员来说,成也大项目,败也大项目。
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就是无数笃信“只有大项目才能带来大发展”的官员之一。因为大项目频频落地,陈弘平以“揭阳赶超进位的首席执行官”自诩。城市面貌快速改观,GDP增速排名和财政收入迅速上蹿,陈弘平的“政绩”曾经一度被称颂。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首席执行官”,却因为在大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中种种“暗度陈仓”的不法行径而落马。
以陈弘平为主角的揭阳系列贪腐案近日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在揭阳市代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职务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由于牵涉不少知名企业和大型项目,陈弘平案核查资金流动量超过300亿元,涉案者多达70余人,是国内影响最大地市“一把手”贪腐案之一。
陈弘平是如何利用大项目大肆敛财的?“大项目腐败”的背后给地方经济究竟带来了什么?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辗转广州、佛山、揭阳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个“世界级大项目”落地
宾主双方三个主脑落马
揭阳是广东东部地级市,人口约690万人,属于人多地少的欠发达地区。在陈弘平眼中,“小打小闹”实现不了跨越发展,唯有“追求大目标、猛抓大项目、打造大品牌”才能提高揭阳的核心竞争力。
2010年1月15日,时任揭阳市委书记的陈弘平在中共揭阳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上作报告时说:“全市上下必须共识共举,切实把大项目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下狠心,用狠人,上狠措施,全力组织攻坚,推动项目建设和项目引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形成‘狠抓大项目,猛促大发展’的热潮。”
从表面上看,近十年来,揭阳主要经济状况确实发生明显改观:
主要经济指标从2005年开始提速,2006年增速首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以来连续四年增速名列全省前茅;2010年GDP突破1000亿元大关,六年年均增长16.0%;惠来电厂、揭阳潮汕机场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中石油、中海油、中电投、中广核等大型国企先后落户揭阳……
筑巢引凤——招商引资,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着力点。在“改善投资环境”的旗号之下,各种“优惠政策”纷至沓来,甚至有人剑走偏锋。
2009年,中石油广东石化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该项目规划年炼油能力达5000万吨,首期投资585亿元,被称为揭阳有史以来最大的“世界级项目”。
耐人寻味的是,该项目从2007年揭阳开始争取,到项目2009年正式签约,期间的中石油董事长是蒋洁敏,而2005年至2008年,揭阳市委书记是万庆良。陈弘平2004年至2007年任揭阳市市长,并于2008年接替万庆良出任揭阳市委书记。
联手促成这个“世界级项目”的宾主双方三个主脑,陈弘平2012年11月落马,蒋洁敏于2013年9月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万庆良于2014年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
借大项目实现“大敛财”
与私企老板们共享“腐败红利”
在台上,陈弘平调门极高,强调“只要对揭阳快速发展有益、对揭阳社会进步有益、对揭阳人民群众有益,就要不择手段、无中生有,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为揭阳崛起振兴杀出一条血路”;在台下,他却将公平市场竞争与合理利益分配抛在一边,和少数有特殊关系的老板打得火热,利用垄断的大项目资源大搞权钱交易,“互惠互利”,共享“腐败红利”。
2012年7月,广东省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针对陈弘平有关问题进行核查。专案组对大批涉案材料进行综合整理,分析了揭阳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资料,还对陈弘平家庭成员、密切关系人资产、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分析查证。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调查证实,陈弘平案核查资金流动量超过300亿元,而在“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以大项目促进经济发展”的幌子下,陈弘平违规违法插手、干预,帮助少数私营企业垄断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项目。
陈弘平最大的一笔受贿金额超过9500万,行贿者是名列“2013胡润地产富豪榜”第39位的广东省揭阳创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鸿明。2013年11月,黄鸿明因涉嫌行贿陈弘平被广东省检察院刑事拘留。
办案人员透露,陈弘平受贿总金额、收受同一人贿赂金额、单笔受贿金额之多一度在广东党政领导干部索贿受贿案中“前所未有”。
陈弘平案起诉书显示,2005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南新城项目、金城龙庭项目、金城广场(原伊丽莎广场)项目、中国玉都文化广场项目、利用揭阳市榕城区旧城改造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及开发玉器长街、渔湖试验区商贸城等事宜提供帮助,并为黄鸿明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揭阳采访时了解到,榕城旧城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旧城改造的目标是将该区打造成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贸会展、生态宜居于一体的综合型城市中心。作为榕城旧城改造的“操盘者”,创鸿集团包揽了埔上村、梅兜村、瓜籽池片区、吊桥片区、西马片区、进贤门片区等旧改项目,多个单体项目占地面积超10万平方米。有人这样形容:“揭阳城里,创鸿的地盘成群成片,真正是鸡犬之声相闻。”
而陈弘平案庭审透露的信息显示,除黄鸿明外,陈弘平还涉嫌为李林楷、周贵容、郑建明、吴克东等人所在的公司提供帮助,并协助他们成为揭阳市政协领导、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等,并收取相应贿款。
有办案人员说,在陈弘平眼里,只有少数私企才是其精心经营的“小圈子”,这些企业老板经过多年的“感情培养”,变成陈弘平“可靠的好朋友”;陈弘平平时利用职权帮助他们“发展”,而当他需要钱时,就要老板们“义不容辞”地支持。
肆无忌惮编织贪腐连环扣
大批政府工程进入情妇囊中
“大项目腐败”的重大受益者还有陈弘平的情妇。在任职揭阳“一把手”期间,陈弘平肆无忌惮地为其情妇许秋琳“安排”工程项目、“安排”主管官员关照情妇、“安排”情妇向工程主管官员行贿,编织起一条贪腐连环扣。
许秋琳案起诉书显示,许秋琳别名许小婉,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是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7年初,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平结识了做服装生意出身的许秋琳。许秋琳在与陈弘平认识之前已生育四个孩子,并已离婚,在成为陈弘平的情妇之后又生育了两个孩子。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为了许秋琳,陈弘平曾指示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等人为她在揭阳从事地产投资开绿灯、搞暗箱操作。2007年7月左右,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的郑松标就经陈弘平介绍认识许秋琳。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许秋琳和前夫吴松光在郑松标与时任揭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室主任罗荣辉的帮助下,通过挂靠一些公司承包国道206线穿城路面大修工程、揭阳潮汕机场进场路新建工程、S234线老北河桥整治工程等七个公路工程。
“郑松标证言显示,这些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要经揭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项目一旦确定要上马,陈弘平就交待他要关照许秋琳。”许秋琳案公诉人称,许秋琳正是为了招揽工程,才成立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庭审时获悉,这七个工程中,有两个是标书公布之前,郑松标就通过罗荣辉转告许秋琳,让她找有资质单位竞标,并和专家“打招呼”,还有四个是免标工程。
许秋琳为了感谢郑松标、罗荣辉在这些工程招投标、建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伙同吴松光或单独分四次向郑松标行贿共计人民币232万元、港币100万元;分三次向罗荣辉行贿共计人民币5万元、港币33万元。
今年6月12日,郑松标在佛山中院出庭受审时承认,自己确实收了许秋琳所送的钱财,不过这些都是陈弘平的“安排”。
陈弘平不仅“指示”有关部门为许秋琳大开“绿灯”,还向一些老板索要上亿元人民币,帮许秋琳解决资金困难。对于上亿元受贿款的去处,陈弘平今年4月在佛山中院出庭受审时承认,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购买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
“富老板苦百姓”
畸形政商关系贻害无穷
“壮心兴揭志,苦胆为民忧;烈士竞何事,一日定千年。”这是陈弘平2011年2月在揭阳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上讲话中的最后一段。事实上,渗入腐败因素和畸形政商关系的大项目,在表面光鲜的背后,除了赚得盆满钵满的特定企业,还有一批有苦难言的群众,以及对地方经济的长远伤害。
有知情者说,陈弘平的“下狠心,用狠人,上狠措施”,可不是说着玩的。这三个“狠”字,背后是“哀鸿遍野、哭声满城”。陈弘平以“旧城改造”、“三旧改造”、“新农村建设”为幌子,以低于市场价格强征大片土地转给创鸿公司。
不少揭阳干部群众对记者说,陈弘平主政下,揭阳市集中财力高强度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许多是为“特定企业”的“大项目”量身定做的。这样做,是一箭双雕:有一片“拿得出手”的中心城区,城市有面子;而相关开发商得到了完善的市政配套。
“除了所谓旧城改造的那一小块,很多地方的发展受到忽视。像惠来、普宁、揭西这些远离中心城区的地方,那几年的面貌几乎没有任何改观。”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居民黄先生说:“我们需要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站在公平、公正和法律的立场上看待陈弘平的所作所为,没有官商勾结,我们的日子肯定会过得更好。”
直至出庭受审,陈弘平依然公开为许秋琳和黄鸿明等人求情,其理由是“这些人都是为揭阳作出了贡献的企业家,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如若倒闭会对揭阳的经济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这些行贿企业的确搞了不少大项目,为揭阳的经济增长做了些贡献,但他们的飞黄腾达是建立在陈弘平的荫庇和不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揭阳市一位企业家说:“如果不是这样的权钱勾兑,让广大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揭阳一定会诞生更多充满活力、更有前途的企业。用今天的话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果放任官商勾结不择手段垄断资源,我们广大企业怎么合法合规去创业、去做生意?”
明确“一把手”权力清单
斩断腐败利益链条
不少反腐工作者和专家认为,陈弘平案最发人深省之处在于“借大项目之名行腐败之实”。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少欠发达地区经济“赶超”动力十足的前提下,如何预防位高权重的“一把手”们无所顾忌搞“大项目腐败”,已经成为必须重视的反腐课题。
首先,必须明确抨击“不择手段上大项目搞大发展”的错误发展观。陈弘平2008年5月在揭阳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声称要做到“五个凡是”:“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凡是其他地区能做的我们都可以做,凡是为公不为私出了差错市委市政府给予负责任,凡是在改革创新中敢闯敢冒的干部市委都给予培养和保护,凡是处级干部出现什么问题市纪委需要查处都要报经市委同意才可查处。”
一些纪检干部说,“五个凡是”在揭阳被戏称为“陈弘平式家法”,其中第五个“凡是”后来演变成“市纪委初核处级干部的问题须经陈弘平同意”。这些观点虽然对揭阳解放思想、创新实干曾起到一定作用,但根本上是一种没有底线的发展改革观,本质上体现出陈弘平狂妄的家长制作风,使陈弘平和部分当地干部放松了自律要求、走向贪腐深渊。
其次,明确地方“一把手”的“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珠三角某市纪委负责人认为,陈弘平可以肆意破坏和规避公共规则,随意拍板决策,操纵大项目大工程,说明地方“一把手”在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必须加强治理。建议对于地方“一把手”用人、管钱、管事、管项目等关键环节,要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在组织内部公开透明展示领导干部允许和不允许行使的权力,标清“不能腐”的强大防线。
再次,强化监督制约,落实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大型项目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权力运行阳光化了,官场生态自然一片明媚,阴气邪气再无滋生的环境。”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李绥州说,特别是大项目决策的实施、资金的使用要公开、透明,让群众来制约权力,让舆论来监督权力运行,才能杜绝陈弘平把公权当私器、借大项目实现大敛财的荒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