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再次提高藏区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18.09.2015  08:48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藏区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的资助力度,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质量,我省决定再次提高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据了解,提标后的生活补助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补起,甘南州海拔最高的碌曲县和玛曲县每生每年提高250元,达到2200元;其他县区每生每年提高253元,达到2168元。

近年来,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07年,每生每年1000元,2012年提高至1400元,2013年提高至1650元,2014年达到1950元。提高后的补助标准,高于我省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

除了对甘南藏区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外,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甘南义务教育发展。从2012年起,我省从校舍建设、双语教师培训等多方面加大对藏区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指导甘南州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通过捆绑式、强弱校连片结对等合作办学模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同时,加大甘南州“控辍保学”力度,让藏区适龄儿童都能进入学校就读。


信息来源:甘肃日报   沈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