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护理质量不能只凭《通知》

21.03.2015  02:50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同时,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详见昨日本报AA07版)。

    作为每一个有可能生病有可能住院治疗的人,看到这条消息,都应该会感谢卫计委的良苦用心。当你或你的亲人在病床上时,有谁会乐意碰到一个没耐心、不热情、态度差、服务不到位的护士?

    单纯看一个人的服务态度好不好、服务水平高不高,可能更多事关本人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可是若一个行业普遍存在服务态度差、服务水平低、不到位的情况,那“病因”可能就不仅仅是哪个人或者哪个群体的主观思想有了问题,因素一定是多方面的。

    卫生部1978年规定的床位护士配置标准为1∶0.4。即使这一30多年前的标准,目前在大城市的很多三甲医院,也不能完全达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千人口护士人数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三,护士配置缺口超过100万。在国内不少医院,一名护士白天需要护理20个左右的病人,而到晚上,这一数字还得翻番。

    医院护士严重短缺,也就意味着现有护士都在超负荷工作。现在,劳动强度高、工作压力大几乎成了护士这个职业的代称。护士是人不是机器,积劳之下,必有积郁,情绪难免会时有爆发。如果我们不注意到这个事实的存在,只提出更多的道德和工作要求给他们施压,那就可能会让更多护士选择逃离这个岗位,同时让更多年轻人不愿意去选择这个职业,从而让护士更加短缺,形成新的恶性循环。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医患冲突频发根本上不是因为护士态度不好,而是源于目前医疗体制之下,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满足不了患者需要的基本矛盾,说白了就是看病难看病贵依然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在这个大前提之下,身处矛盾节点的护士即使做得再好,恐怕也难免被报怨被投诉。

    这样的大环境不改变,只用一纸通知对他们提要求,有点“创可贴治百病”的意思。而且还有可能激化矛盾,因为一些患者和家属会以《通知》为尺度,去要求护士的态度和工作,只要稍有差池,就可能理直气壮地责难甚至刁难。这并不是说,对护士不应该有这样的要求,只是希望在提要求之前,先想想如何采取措施去提高护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给他们在工作上和心理上能同时“减负”,让他们拥有更多的职业自尊和社会尊重,然后,《通知》和要求也会被尊重和遵守,才不致沦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