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

31.03.2015  13:19

    今年,玉门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平均指导标准提高10%达到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28元;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提高11%达到2434元、月补助水平达到129元。农村低保要严格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重点提高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20%,由205元提高到246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20%,由160元提高到192元;三、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仍按2014年月补助水平执行,不再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40%达到每年每人3514元,加市县配套达到每年每人5014元。 (倪登军 张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