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信度关键在贯彻群众路线
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在执政实践中,选用什么样的人、怎样选用人,是群众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从来含糊不得。选人用人如果没有公信度,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影响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执政地位。
所谓公信度,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基于特定价值判断对某一事物或现象的信任程度。选人用人之所以要有公信度,是因为掌握和行使权力的干部必须面向社会、服务群众。权力的服务终端是社会、服务主体是人民,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就是与社会和群众打交道的过程,权力交托给什么样的人行使,理所当然要获得社会和群众的信任。选用的干部只有群众信任,执政才能顺利;只有群众满意,党才能放心。如果选用的干部经常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为现象,经常有无视群众利益的冷漠举止,甚至是腐败分子,这样的选人用人就会冷了群众的心,最终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因此,选人用人问题不是执政党自身范围的单方面事情,它的社会意义决定了执政党必须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一个重大问题来抓。
近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探索选人用人规律,使选人用人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科学轨道。2014年1月,中共中央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原则、程序规范和运作机制等,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要求。制度机制具有刚性约束力。我们党制定的比较完善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把选人用人方面违规操作的空间不断压缩,这是选人用人公信度得以提高的基础。这些年来,干部队伍中涌现出大量默默奉献、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的好干部,就是良好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有效运作的结果。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干部队伍中也时常出现一些腐败分子。这些腐败分子,有许多“出身”就不干净,如通过找关系托人情、花钱买官、暗箱操作、潜规则等“带病提拔”上来。正是在选人用人这一关口埋下祸患,让思不良、德不端、行不正的人钻进干部队伍,才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是要在选人用人中贯彻群众路线。从实践来看,选人用人公信度与群众路线执行力成正比。反映公信度水平的是群众认同程度,决定群众认同程度的是群众路线执行状况。
贯彻群众路线、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要让选用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避免少数人说了算。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等,都不符合党的群众路线。这种选人用人时把群众撇在一边的做法,根本就不会有公信度,许许多多“问题官员”的出现都与选人用人中的这些错误偏向有关。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选人用人中群众公认的取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这个取向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并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对当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很强针对性。选人用人公信度当然与选人用人程序的规范性、形式的公开性有关,但更取决于过程的信任度。选人用人过程不仅要重视群众的参与度,更要重视群众参与的有效性,保证群众意向的真实性。否则,即使规范的程序也会变成摆样子,公开的形式也会成为走过场。选人用人时的民心公意,决不能被其他外在东西所遮盖,不允许被任何因素所干扰。唯有如此,我们选用的干部才能得到群众公认,也才能选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