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人素质保护公共设施

23.09.2015  02:29

    一直以来,我市公共设施屡遭破坏、偷盗,市民频发微词,管理者也疲于增添维护。为此,执法与管理部门也相应出台了不少的管理“条例”和监管“措施”,但从实际实施的过程而看,似乎效果不甚明显。如果完全要怪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似乎有失偏颇。似此,除了制度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外,一些人的个人素质不高应是这类事件产生的主要症结所在。

    窃以为,如果不能全面有效地提高公民个人文明素质,以及对社会的公德意识和责任心,那么,我们的法律、制度再健全,管理再细致,你总是难以防范那些居心叵测、诚心违法乱纪之人的龌龊行径的。这需要做的是,全面提高与加强广大市民,尤其是一些不良分子的个人素质、公德意识、文明行为和对社会的担当与责任心。法规与管理对那些贪欲熏心,丧失理智和不讲社会公德的不法分子而言,有时真的会显得苍白无力,因为这些人的素质还没有达到遵纪守法、文明处世的程度,归根结底需要解决的还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

    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公民社会公德意识,有时只凭某些人的自觉是不行的,在利用媒体平台以及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展板全面进行城市公共设施保护宣传的同时,还须使用法律的手段,加大对公民的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当然,也不能放松相关部门管理与监督的责任。另外,广大市民的监督举报,也是不可或缺的有效渠道。因为公共设施是服务于市民的,市民有责任、义务,也有权利对其给予爱惜和保护;也应与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再者,相关管理与执法部门应该做到严格执法和切实行使权力,要出重拳给予震慑,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不法分子,并视其涉案金额的大小依法采取重罚,使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痛代价。

    相信只要法治、管理、监督、举报、惩处等措施都做到位了,并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那么,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这种不良之风才会被刹住,城市公共设施才会安然无恙,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市民才能享受到公共设施给自己带来的很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