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提醒:切莫相信“花钱就能被录取”老套路

14.06.2016  06:53

    原标题:“花钱就能被录取”,千万别信!

    高考结束,招生、录取将紧随其后。在此,本报通过七里河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例提醒广大考生,切莫相信“花钱就能被录取”的老套路,莫让骗子有机可乘。

    2015年6月10日,张某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谎称自己认识某大学的书记,能够让张某的儿子被某大学录取。同年6月27日,李某某与张某见面,称张某的儿子若想被某大学二本录取,需支付35000元的公关费。张某信以为真,于当日委托他人通过网上银行向李某某提供的建设银行账户转账35000元。同年7月5日,李某某又以学校来提档还需支付5000元招待费为由,再次让张某于当日通过网上银行向其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转账5000元。李某某将诈骗所得的40000元赃款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行为予以谅解,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许沛洁通讯员邢琼)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