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拔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启动省级试点

09.06.2014  03:27

    【据新华社电】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

    陕西省委《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涵盖的申报对象是“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观察人士指出,此前,广东等地的类似试点大多局限于个别地市,较少涉及厅级干部。

    陕西省开出的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