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乐县四项措施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

03.09.2014  12:07

 

民乐县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为抓手,规范设置“两个机构”,推行“八统一、四不变”的财务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 在县财政局设立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核定编制3名,配备专业人员,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监管职能;在县卫生局设置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中心,从基层医疗机构遴选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管理人员2名,在县卫生局财务科综合指导下,分片包干负责基层医疗机构收支监管和记账管理;在每所基层医疗机构确定1名报账员,定期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垂直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模式。 推行“八统一、四不变”的财务管理模式。即: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设置账户,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收付方式,统一办理采购,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法人地位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支出审批权不变。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由县卫生局财务管理中心统管;账户设置、预算编制、收付方式、药品采购由县财政局财务核算中心统管;财务管理法人、业务收入所有权、业务支出权、支出审批权继续由基层医疗机构行使。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 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每月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由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药款支付、设备购置、项目建设等大额支出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交支付审批表,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请财务核算中心直接拨付相关企业和法人,并将支出情况每月反馈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依此记账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小额支出,由财务核算中心预拨财务周转基金。

四是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报账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报账员每月10日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财务收支情况,分片包干人员负责进行统一记账管理。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县卫生局财务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管理中心包片人员定期深入基层医疗机构核查医疗收支行为。利用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动态监控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数据,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收支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