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立足“345”措施 积极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渠道

18.03.2016  17:07

      加大查办发生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必须着力解决案件线索匮乏问题。华亭县院执检局联合反贪局、反渎局,根据刑事执行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由“等米下锅”变“找米下锅”,注重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上下功夫。
      一是开通“三个渠道”。即:开通通过举报获取线索的渠道。采取开启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发放联系卡的方式,结合检务公开,畅通举报路径;开通从监督中查找线索的渠道。在监督中,注意对监管干警是否存在收受在押人员、服刑罪犯家属财物、向在押人员家属通风报信、私放在押人员等线索的收集;开通在谈话中发现线索的渠道。同在押人员谈话时,注意发现监管干警是否有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线索。
        二是抓住“四个关键”。即:抓住与公诉、侦监、控申、纪检等部门联系之关键,收集诉讼活动中和违纪背后的犯罪线索;抓住利用检察官接待被监管人及其亲属谈话之关键,了解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线索;抓住网络和媒体炒作之关键,时时关注涉及到的相关信息,依此挖掘线索;抓住开展的各项专项检察活动之关键,在认真做好专项检察活动的同时,注重搜集和发现可能存在的犯罪线索。
      三是盯紧“五个环节”。即:盯紧收押、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环节。重点发现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贿赂等方面线索;盯紧监管环节。重点围绕在监管过程中,监管人员是否存在帮助罪犯逃避刑罚处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方面线索;盯紧刑罚变更执行环节。注重深挖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其受贿案件线索;盯紧社区矫正环节。重点发现脱管、漏管背后是否存在渎职、失职等线索;盯紧财产刑执行环节。重点检察法院作出减少或减免履行财产刑时是否存在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