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采取“五个一批”严厉措施有力推动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

27.10.2016  20:23

10月21日,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措施。

通报指出,2015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印发后,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各市州全面开展了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2016年8月,省政府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达到阶段性目标要求;纳入考核的68个地表水断面有66个达到考核要求;部分污染场地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全省排查发现的1440个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64.1%;全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完成率达到49.3%。截止9月底,全省自查发现的248项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61项,占2016年应整改完成总数的48.4%。同时,督查发现各地仍存在着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水环境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壤修复治理工作难度大、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薄弱、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进度缓慢等问题。

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强调,各市州、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不推诿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尤其在换届期间要以“新人理旧事”的态度,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推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为了完成经济发展指标而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行为,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制定解决措施和整改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切实负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与环保市场化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建立环境保护市场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促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

会议决定,对此次专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将采取“五个一批”的严厉措施,即对目前达到年度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滞后和突出问题整改进度慢的市州省级约谈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合理的严重违法违规项目责令停产整治或关闭一批;对已确定年内完成的任务责令限期办结一批;对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易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挂牌督办一批;对地方政府及部门、企业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辖区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责任追究一批,以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