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三项措施做好环境矛盾防范化解工作

12.05.2017  10:13

为做好环境矛盾防范化解工作,酒泉市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年度工作重点和计划,全面从严从细了解排查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掌握防范化解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难点和好的做法、对策、经验,做好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高度重视“邻避”问题防范和化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邻避”问题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2017年度维护稳定调研活动同信访维护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涉稳重点工作开展。

二是强化源头预防和重点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的申报流程,对可能产生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等有“邻避”风险的项目建设和运行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信息公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公众参与环节,从源头化解风险。进一步强化“邻避”建设项目风险管理,重大涉环保“邻避”项目建设,从严进行项目建设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邻避”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在“邻避”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等各阶段进行有效预防及管理,把规范性、合理性放在首位,防范和化解各类环保项目“邻避”问题,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强化舆情监督。在建立“12369”环保热线的基础上,先后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开通信访投诉渠道,并设立了信访接待中心,由专人负责受理办理各类环保投诉。同时,强化对网络等舆情的监督,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信访信息,提前进行科学预判,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酒泉市环保局 师甜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