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审计方法应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学习《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体会

21.11.2014  19:13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国家审计定位、目标、范围和审计理念,从国家综合治理大局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深刻诠释,对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审计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方向,对于促进国家审计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的要求,是一项把审计理念植入审计人思想,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并取得目标效果的系统工程。

  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点是多元化、集约化、社会化、科学化,管理工作对应的特点是系统化、精细化、法制化、科学化,统筹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项社会事业进步,是推进稳定快速发展的根本方法。审计作为社会管理部门仅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唯一,发挥的作用有其局限性,因此,应基于社会发展特点和管理要求,对应采取审计目标实现的方法,即统筹协调安排,既要强化自身素质,在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手段、组织方式上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提高审计效率,更要加大对被审计环境相关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探索研究,积极主动地全面推动被审计与被审计相关方面的改革,从适应统筹协调管理需要的层次上开展审计,全力促使被审计与被审计相关方面的工作按照社会管理要求规范运行,通过减少审计人财物力各项投入、缩短审计时间,来提高审计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党政法检等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党政领导人,其特点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立足全面、系统、客观,多视角全方位地去观察、分析和评价被审计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实践表明,要做到客观全面地进行评价,难度很大。一方面是受被审计与被审计相关方面的因素制约,而且是当前制约审计提高效率的主要因素,制度缺失、内控机制运行不畅、基础管理混乱,政出多门、相互矛盾、泛形式化,管理软件五花八门却“老少皆宜”,目标(政绩)考核唯GDP、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而且考核形式化,等等,都使审计陷入“迷宫”,处于“尴尬”境地;另一方面是受审计自身因素的制约。面对问题,审计不能只是被动地去适应、去创新,穷于应付,而要主动尽最大可能发挥“掌控”作用。因此,应扎扎实实地从基础工作做起,多方面入手,推动被审计单位基础管理工作条理化、科学化、透明化,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管理责任追究常态化、永久化,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实质化、精简化以及相互之间逻辑化,相关政策依据可靠化、触及对象范围目标具体化,等等,使高层次目标的审计工作过程和审计分析评判依据,能够处在被审查情况看得见、摸得着、可验证、可利用、有法理、无矛盾的环境状态,否则,审计成果只能是“麻袋上绣花”,难出高档艺术品。

  创新审计方法无疑是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目标的关键手段,但是,只有发散思维、联想思维,正确把握和处理与审计和被审计相关的各种关系,多措并举多方面入手,创新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供稿:经责一处 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