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环保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市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带队,采取交叉执法、夜间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连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市环保局不断强化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249个问题,现场下发交办单188个,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跟踪调度和重点督办,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市县(区)环保部门采取联动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集中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环境问题,出动执法人员563人次,先后检查企业216家。秦州区对夜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景园城、四零七等建筑工地,现场对其进行了制止,并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秦安县督促多家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15000平方米以上;武山县以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物、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为打击重点,分东、西、中三个片区同时开展检查排查;清水县检查涉水、涉气企业14家,对有关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移交。
三是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环保系统综合应用《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重拳出击,严管重罚。秦州区对1家建筑工地进行了立案调查,对1家建筑工地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麦积区联合区国土分局对东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4家水泥制品厂进行了检查,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生产设备和电源进行了查封,要求自行拆除或限期搬迁;秦安县先后对13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0余万元;甘谷县对一台洗浴燃煤小锅炉进行了查封,对一起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调查。清水县排查发现红堡镇垃圾焚烧处理站和白沙镇垃圾焚烧处理站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8万元和2.3万元罚款;张家川县对全县10余家重点涉水,涉气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先后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件,行政处罚2件,累计罚款25.49万元。通过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拓宽宣传阵地。秦安县、武山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城区主要路段悬挂横幅6条,在电视台滚动播放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题片,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为全市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