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一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19.08.2015  18:02

 

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这是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把《实施细则》充分落到实处,加快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近年来,在正风反腐的政治新生态下,不正之风大为收敛、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却有一些干部抱怨“为官不易”,甚至“为官不为”,认为“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对此,中央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专项规定。这是我们党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对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专门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在全部对应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甘肃实际进行了细化,具体明确了干部“”的情形、程序和方式等有关内容。这是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问题。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入规、积极稳妥。围绕《实施细则》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干部情况研判机制、调整处置机制、教育管理机制、督查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工作的力度。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对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干部、坚决予以免职,绝不能搞好人主义,也不能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更不能借机打击报复。

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让无为者无位、让务虚者无位、让违纪者无位”。确保《实施细则》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好、执行好,各级各部门必须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只有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