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全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甘南州在总结近几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在试点企业范围、保险责任范围、环境风险防范、损害赔偿标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符合甘南实际的污染责任保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抓好此项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力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安排部署,于8月18日召开了全州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会议,通报了上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年度投保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邀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等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对承保工作进行了承诺。
三是合理确定范围,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经过认真筛选,5月初从生产规模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事业单位中确定了污染保险参保范围。
四是积极上门服务,将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贯穿于环境执法监察之中,做好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同时,要求保险公司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分赴投保企业按照生产性质、生产规模、管理水平、风险等级等要素进行风险评估、合理厘定费率,并按照省环保厅保费费率一律下调10%的要求,制定符合甘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保险金额、赔付限额,承保后要主动为企业提供环境风险管理服务。
五是及时高效理赔,要求保险公司做出承诺,要做到积极高效理赔,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要第一时间配合投保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待事故处理基本完成后,再核定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额度,完善赔偿手续。
六是加强企业风险防控。要求各企业正确认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积极参加污染责任保险,做到防患于未然,推进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通过积极努力,推行企业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在共同防范环境风险、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截至目前,已有17家企业购买了污染保险,部分已达成了购买协议,较去年试点工作完成情况有所增加,取得了好的成效,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为开展此项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甘南州环境保护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