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试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甘肃新闻网1月21日电 据甘肃省卫计委披露,兰州市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单位和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布局,密集出台有关医养结合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供了机制和政策保障。
兰州市是全省人口老龄化形势最严峻的地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大。2016年以来,市政府将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74号),规划通过增强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扶持养老机构开展医养融合服务,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服务网络,将特殊老年群体(患有重大疾病、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群众)护理费用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建立老年人民政救助、大病保险、高龄老人津贴、残疾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用3-5年,在全市建成5个医养结合养老基地,18处标准规范的医养结合示范点,依托医院建设的医养结合养老床位达到6000张以上。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方案落地实施,近日,市政府主导,统筹卫生计生、民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物价等相关部门政策资源,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下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96号),明确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将失能、半失能等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老人医疗费和护理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护理员免费教育培训制度和护理员工资绩效考核制度等四十二条具体配套措施。
兰州市卫生计生委、兰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兰州市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兰卫医发〔2016〕666号),从医养结合机构名称规则、设置审批、建设标准等六个方面规范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命名规则、申报、审批流程、受理时限和相关标准,为有力推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目前,兰州市已确定城关区、七里河区等2个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和32个基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市已成立老年病科的市、县级医院共18家,共设置老年病床位598张,并将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养老康复中心、市中医医院养老护理中心、七里河区人民医院养老院等重点新建项目纳入“十三五”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